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加掛揭陽市糧食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揭陽市委、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揭委發[2009]13號)設立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擬訂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加強宏觀經濟管理
1、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區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 宏觀管理,完善政府投資管理,搞好重大項目布局,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城鄉、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 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1]。
2、及時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權限。屬於規定權限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按國家、省規定需核報國家、省發展改革部門及由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或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項目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3、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由行業管理部門制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資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2]、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發布投資信息,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承擔省市合作幹線鐵路項目和城際軌道交通網絡規劃與建設協調職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與合作,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八)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和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
(九)(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總量平衡計劃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 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
(十二)提出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地方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和收儲、動用計劃建議;提出糧食宏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措施;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擬訂糧食管理規定、辦法和措施,負責軍糧供應管理。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對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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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能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2020-05-25
- ↑ 重磅!廣東揭陽正式核准批覆7個海上風電項目,規模共計5500MW!(附項目清單),搜狐,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