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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是一種團體球類運動,雙方各6名球員上場,隔着排球網分立場地兩側,其目的在於用手擊球以令球落至對方場中地面而得分。自1964年東京奧運會起,排球成為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競賽項目。
排球起源於北美洲,經過多年發展,現已普及至全球各地。國際排球總會(FIVB)是國際間的排球運動管理組織,其屬下有220個會員成員國。
有些球類運動源自排球,著名的有沙灘排球、坐式排球、足排球等,其中沙灘排球自1996年起已成為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競賽項目[1]。
歷史
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5年2月9日,由美國麻省霍利奧克基督教青年會幹事威廉.摩根發明。起初,人們分立在網球場球網的兩側,將排球托來托去,參加人數、擊球次數不限。比賽中網高1.98米。這就是排球的雛形。1896年,在麻省斯普林菲爾德的國際YMCA訓練學校(現名春田學院)舉行了第一場公開比賽。
初期,排球被稱為Mintonette(小網子之意)。1896年,霍爾斯泰德教授根據比賽特點,提議改為Volleyball(空中擊球),即現代國際通用名稱Volleyball(排球)。1900年,專為排球運動設計的專用球誕生。當時的正式用球圓周為25~27英寸(約63.5~68.8厘米),重量為9~12盎司(約255~346克)。現代國際比賽用球的材料和製作工藝有很大改變,但球的規格還和以前差不多[2]。
斯普林菲爾德的國際YMCA訓練學校是最早傳播排球運動的組織。YMCA的幹事、傳教士、學校畢業生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美國軍人,都是排球運動的初期發廣人。
規則
違例與犯規
連擊:單人連續擊球兩次以上(除第一接傳、或攔網時接觸身體多個部位、或攔網後接一傳)
持球:球停留於手中(通常以裁判的個人主觀角度來決定)
4次擊球:一方隊伍擊球四次(含)以上(攔網觸球不算在內)
過網擊球:對方球員未完成攻擊性擊球前或同時,於對方空間觸球
位置錯誤:位置錯誤(只和前後左右有關)發球方由主審裁定,接發球方由二審裁定;或輪轉錯誤(發球員)
觸網:根據2015年最新規則,只要碰觸網子即算觸網
後排違例:後排不能攔網。
暫停和換人
每局比賽各隊有兩次普通暫停機會,時間三十秒。比賽有一隊先到八分或十六分時,各有一次技術暫停的機會(決勝局除外),時間六十秒,是否給予暫停也可以由主審來裁定。
每局比賽各隊均有六次換人的機會。主力隊員只能退出比賽一次,同一局中再次上場比賽時,只能和剛才的人換。替補隊員每局只能上下場各一次,可以替換任何一個主力隊員;同一局中只能由被他替換下場的隊員來替換。
得分
早期的排球比賽採用的是發球得分制。隊伍(己方)先要取得「發球權」成為發球方,然後在對陣中取勝對方,便得一分,並持續擁有「發球權」。相反,如發球方(己方)在對陣中敗陣,雖然對方未能即時得分,但「發球權」便轉移到對方。
目前世界各地進行的是落地得分制。改成落地得分制後,會讓比賽更刺激,雙方會更積極珍惜每一球。
排球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取三局勝利就是獲勝[3]。
在早期採用的發球得分制中,每局均為十五分制的發球得分制,如兩隊十四分平手後就行局末平分制,直至其中一隊連勝兩分,方可贏得一局。而目前推行的落地得分制,則首四局改設定為二十五分制,第五局十五分制。另外,每局都是落地得分制,取消發球權制。同樣,兩隊二十四分平手(第五局十四分平手)後就行局末平分制,直至其中一隊連勝兩分,方可贏得一局。
發球方發球時,只要通過2根標誌杆間,飛過網進入對方球區,無論球是否觸網在先,都算成功,比賽繼續進行。(舊制發球得分制中,無論發球時排球不過網或觸網進入對方球區,均作發球方敗陣論。)
排球壓線可算作得分。排球任意部分只要落於場內或線上都算得分。
在某些情況下, 一方如對判罰有異議,可通過「鷹眼挑戰」(攝影機)來逆轉裁判的決定。
視頻
排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2004年雅典奧運會比賽項目介紹:排球,搜狐體育 , 2004-2-10
- ↑ 排球賽前熱身準備活動有哪些,佰佰安全網 , 2018-3-13
- ↑ 女排賽制全新改革 五局三勝變為七局四勝每局15分,搜狐,201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