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拉薩市交通運輸局根據《關於西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拉薩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拉薩市交通運輸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拉薩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對交通運輸工作的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領域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編制和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發展,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三)負責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相關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公路、水路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指導縣(區)公路、水路行業管理[1]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承擔城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行業管理工作,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參與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汽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汽車維修市場和汽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2],監督落實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制度規範工作,監督工程質量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縣(區)鄉(鎮)公路、農村公路、客貨運場站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交通運輸領域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政策。
(七)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水上交通管制、海事管理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和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貫徹落實運輸船舶、漁業船舶檢驗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交流合作相關事宜。
(九)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拉薩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十)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承擔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城市綜合交通和擁堵治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加強城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城市交通保障工作,制定城市交通綜合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城管、住建、自然資源、公安等部門協作機制,推進城市交通綜合治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擔建設項目專項資金、預決算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牽頭組織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承擔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負責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負責農村公路、客貨運場站、安防工程等項目規劃、立項等前期工作。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牽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承擔行業統計、監測分析,發布有關信息。組織起草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開展交通運輸重大政策研究,監督實施交通運輸領域政策標準。承擔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規範性文件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負責交通運輸市場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三)工程建設管理科
承擔權限內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全市公路、客貨運場站、安防工程等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和施工管理,承擔重點農村公路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並組織竣工驗收。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科技項目研究。負責建設項目的造價管理和技術檔案工作。承擔工程建設領域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有關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市場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安全監管科(拉薩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依法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全市國防交通工作規劃和保障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軍事交通保障、交通戰備物資儲備、戰備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監督檢查有關國防公路建設。
(五)運輸服務科(拉薩市城市交通協調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道路運輸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節能減排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及相關運輸輔助業的行業管理,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和行業信用建設工作,負責與其他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統籌協調城市交通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六)政工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紀檢監察於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體制機制改革和「放管服」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24名。部門領導職數5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參考文獻
- ↑ 行業管理的8大悖論,你知道幾個?千萬要警惕!,搜狐,2020-03-24
- ↑ 工程建設流程有哪些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