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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互聯網文化協會Chengdu Association of Cyber Culture(簡稱「CACC」),是成都地區從事網絡文化生產、服務、研究、管理以及相關技術應用開發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團體以及個人自願聯合發起成立,經成都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地方性、行業性的非營利性[1]社會團體。

協會簡介

成都市互聯網文化協會是成都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或移動互聯網網絡文化(內容)生產、發布以及相關技術應用開發的,並依法獲得許可的機構和相關的科研、教育、學術團體以及熱衷網絡事業的個人等自願聯合發起成立,並經成都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共成都市委宣傳部(成都市網信辦)和登記管理機關成都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承擔社會責任,倡導並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團結網絡文化機構,保障會員權益,協調會員關係,塑造行業良好形象,促進成都網絡文化繁榮發展。

業務範圍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1.發揮網絡文化行業與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政策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網絡文化傳播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倡導依法辦網、依法管網、依法上網的理念,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願望及合理要求,促使政府有關部門重視網絡文化行業的聲音,改進管理與服務工作;

2.制定並實施《成都市網絡文化行業自律公約》,協調解決會員間的關係,評議會員的違約行為,強化行業自律[2]意識,完善行業自律措施,促進行業規範服務;

3.開展網絡文化的調查、研究,探究行業發展規律,探討行業發展前景,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建議,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4.建立和完善行業從業人員准入、培訓和評價機制,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素養、專業水平及服務質量;

5.倡導並建立行業發展激勵機制,開展網絡文化產品評選活動,促進業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6.搭建 「孵化」平台,整合各界資源,為網絡機構及個人的發展提供支持與幫助;

7.建立和完善國內外交流合作機制,學習、借鑑先進經驗,辦好協會刊物,運營協會新媒體官方賬號;

8.加強與知名網絡機構及人士的交流合作,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興網絡文明之風,傳播網上正能量;

9.組織和開展行業相關活動;

10.指導、監督、協調協會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11.承擔會員機構、其他社會團體或政府相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中文名稱為「成都市互聯網文化協會」,英文名稱為:Chengdu Association of Cyber Culture(簡稱:CACC)。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成都地區從事網絡文化生產、服務、研究、管理以及相關技術應用開發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團體以及個人自願聯合發起成立,經成都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地方性、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承擔社會責任,倡導並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團結網絡文化機構,保障會員權益,協調會員關係,塑造行業良好形象,促進成都網絡文化繁榮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共成都市委宣傳部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成都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高新孵化園8棟附2號樓德商國際大廈。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1.發揮網絡文化行業與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政策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網絡文化傳播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倡導依法辦網、依法管網、依法上網的理念,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願望及合理要求,促使政府有關部門重視網絡文化行業的聲音,改進管理與服務工作;

2.制定並實施《成都市網絡文化行業自律公約》,協調解決會員間的關係,評議會員的違約行為,強化行業自律意識,完善行業自律措施,促進行業規範服務;

3.開展網絡文化的調查、研究,探究行業發展規律,探討行業發展前景,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建議,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4.建立和完善行業從業人員准入、培訓和評價機制,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素養、專業水平及服務質量;

5.倡導並建立行業發展激勵機制,開展網絡文化產品評選活動,促進業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6.搭建 「孵化」平台,整合各界資源,為網絡機構及個人的發展提供支持與幫助;

7.建立和完善國內外交流合作機制,學習、借鑑先進經驗,辦好協會刊物,運營協會新媒體官方賬號;

8.加強與知名網絡機構及人士的交流合作,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興網絡文明之風,傳播網上正能量;

9.組織和開展行業相關活動;

10.指導、監督、協調協會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11.承擔會員機構、其他社會團體或政府相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由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在本協會的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審議通過或由理事會審議後,由秘書處審查通過;

3.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權;

5.有權要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6.有權對會員違反協會章程和公約,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要求協會採取相應措施;

7.有權要求協會協調其與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8.有權參加對其它會員的評議;

9.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需要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 維護本協會聲譽及合法權益;

3.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6.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7.接受會員評議,遵守評議章程,執行評議結果;

8.維護團結、增進協作,不做有損於共同利益和信譽的事情;

9.簽訂《成都市網絡文化行業自律公約》並遵守其約定。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1.制訂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3.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5.決定其它重大決策等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召開、提前或延期時,須由理事會討論決定,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責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決定會員的吸收和取消會員資格;

5.決定設立副秘書長和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事項;

6.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7.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工作計劃

8.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9.決定本協會一般事項變更。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與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方針、路線、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協會任職: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在民間組織擔任主要負責人期間該組織被撤銷登記的,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5.任非法民間組織負責人或參與非法民間組織,其骨幹人員,自該組織被取締之日起未逾5年的;

6.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事前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參加選舉。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其它執行 (分支、代表) 機構負責人,每屆任期均為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其它執行 (分支、代表) 機構負責人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註:任期未超出兩屆的前提下),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事前經成都市民政局和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同意後,方可參加選舉。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1.主持協會各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落實會員代表會、理事會決議;

3.協調本協會內部各部門工作

4.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做出決定;

5.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長。

1.監事長、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最長不超過兩屆。

2.協會理事、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長、監事。

第二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或罷免監事長;

2.出席理事會;

3.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4.督促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5.對本協會成員違反本協會紀律,損害本協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6.對本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7.對本協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8.監事會委派監事列席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協會重要行政會議。

第二十九條 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條 本協會建立重大事項請示制度,凡涉及下列事項,須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請示:

1.接受境(內)外捐贈資助的;

2.發生突發事件、事故、問題的;

3.涉及員工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事項的;

4.被政府相關部門通報、查處、處罰的;

5.組織、舉辦學術交流(研討)、推介、展覽等重大活動的;

6.組織出境考察、交流的;

7.理事會換屆;

8.秘書處人事、財務管理辦法及其它需要請示的重大事項。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接受捐贈;

3.政府資助;

4.委託服務費用;

5.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6.利息

7.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會員代表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 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6年5月9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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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互聯網文化協會宣傳片(2019版)
成都市互聯網文化協會《我們都是追夢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