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 crop ),或常被稱為作物,又稱農藝作物,俗稱莊稼,是泛指在大量培植供人食用或做工業原料的物種,是由野生植物經過人類不斷的選擇、馴化、利用、演化而來的具有經濟價值的被人們所栽培的一切植物。目前世界上被人們所栽培的植物約1500種,依其應用及研究方式不同,常見多種不同的分類方式,例如食用作物、特用作物、雜用作物等。
廣義上農作物可分為大田作物、園藝作物、林木三類[1],包括所有栽培植物,如大田作物,果樹,蔬菜,觀賞、藥用植物,林木等。對這種廣義的作物進行栽培與管理即種植業。
狹義上農作物專指大田作物(field crops),即在田間進行大面積栽培的農藝作物,包括糧、棉、油、麻、絲、茶、糖、煙和飼料等。對這種狹義的作物進行栽培與管理即作物栽培。
目錄
定義
「作物」本為日本名詞,20世紀初期在中國農業文獻中開始引用,指耕作所得之物也。故作物雲者,即經人工管理栽培之植物是也。舉凡直接供給人類衣食住之農業植物,或供給家畜之飼料植物皆屬之。
目前估計全世界的野生植物約在30萬種以下,其中人類選擇有利用價值的植物給予保護、栽培、馴化和改良,使其成為具有經濟價值的植物,這種植物名之為作物。例如水稻,野生稻的原產地可能在東南亞,經數千年的栽培和馴化,才變成重要的農作物。
由農藝學之觀點,作物可分為食用作物(food crops)與特用作物或工藝作物(special crops, industrial crops)。
食用作物供應人類糧食或牲畜之食料為主,具有單位面積產量高與適應力強易於栽培二種特性。
特用作物為供應特殊用途而栽培的作物,其供應範圍不包括於食用方面。一般以工業原料為主,大多必須經加工後方能應用。特用作物經過加工後,價格提高,又耐儲藏,因此可以當作貿易品,故特用作物也可稱為貿易作物(commercial crops)。
目前所稱作物其形態及性質由於栽培馴化的結果,與野生種類已大不想同,由於人類在其作物中尋找出變異,並選擇有利的表現型予以繁殖、改良。作物常是具高收穫量,但相對的對經常也失去一些野生品種所具的特性,如抗病性。這種現象在粟與狗尾草、稻與野生稻、燕麥與野生燕麥中,可見作物種類之穀粒較大,但比起野生種的耐旱力、抗病力則較弱。
範圍
廣義而言,作物之範圍,包含所有之栽培作物,如食用作物、特用作物、森林作物、及園藝作物均屬之。
狹義而言,僅限於食用作物及特用作物而已;或合併二類作物而名之曰普通作物。
普通作物似與森林作物及園藝作物略有區別。惟嚴格言之,則其界限尚難顯然劃分。例如某些國家多以馬鈴薯為日常食品,而廣為種植,是則馬鈴薯乃為普通作物之一。然在其他地區通常之情形下,多以之為副食品,故又可稱為園藝作物。
歷史
起源
人類開始栽培作物推測可能有一萬多年。據Helbaek在1959年發表,伊拉克北部Jarmo所發現的素燒陶罐等,所附着的穀類種子或小穗痕跡,經放射性碳同位素測定其年代在7000年以前已存在。
西歐地區藉由花粉分析的方法,推斷西歐大部分地區在冰期後期,即距今8000年前,才開始有人類遷入,由湖泊沉積物的花粉圖譜顯示,新石器時代,至晚在青銅器時代中期之前(公元前1600年)已有穀類栽培的證據。
現今世上所栽培的作物均由野生植物逐漸演進而來。據De Candolle《栽培植物的起源》(1882年),記錄了共247種作物的發祥地,其中舊大陸產作物199種,新大陸作物45種,及不明者3種。其後經尼古拉·伊萬諾維奇·瓦維洛夫在1951年,以遺傳學及植物地理學的方法,發展出遺傳中心說(Gene center hypothesis)。提出八個原始中心,稍後不斷修正有十個起源中心。
重要性
作物提供人類每日的衣食之原料、實業之原料、並顯響到國家之盛衰。
分類
分類方式多種,常依其所欲利用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方式,顯得有些紛亂。例如,按總類可以分為「糧食作物」、「綠肥作物」、「經濟作物」等;根據其使用方向可以分為「纖維作物」、「糖料作物」、「澱粉作物」、「飲料作物」、「橡膠作物」、「染料作物」、「藥用作物」、「芳香油作物」等;根據其成分可以分為「谷麥類作物」、「豆類作物」、「薯類作物」等;根據其生長條件可以分為「旱地作物」、「水田作物」、「覆蓋作物」等[2]。
視頻
農作物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科普文!一文讓你看懂啥是農作物,騰訊網,2019-11-7
- ↑ 你知道農作物的分類嗎?,科普中國,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