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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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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成立於1950年1月31日,前身可以追溯至清政府於1685年設置的粵海關。是受海關總署直接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範圍內海關工作運行管理、監督監控的正廳級直屬海關。廣州海關管轄範圍為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佛山市、肇慶市、韶關市、清遠市、雲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鏟島的海關管理工作,覆蓋廣東省行政區域面積約50%,關區內一、二類口岸(含視同口岸管理的車檢場)共有57個、監管作業場所68個,海關集中作業場地16個,具有點多線長面廣、業務量大、門類齊全的特點。現有內設機構22個,其中副廳級內設機構1個;隸屬海關單位22個,其中副廳級隸屬海關單位3個;事業單位19個。

機構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GUANGZHOU CUSTOMS DISTRICE P.R.CHINA),簡稱「廣州海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廣東省廣州市設立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海關[1]

16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前身「粵海關」成立;1950年1月31日,粵海關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1980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成為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局級機構。

據2022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官網顯示,現任關長是李全。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規範,負責本關區徵稅、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

(三)監控研判本關區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歷史沿革

廣州海關的前身是粵海關。自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粵海關設立起,歷經三百餘年的年代更迭,其演變歷史過程,濃縮了廣州口岸經濟社會和外貿的發展變化,記載了海關艱苦創業、上下求索的奮鬥歷程,在中國海關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清初,清政府實行嚴格的海禁政策。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宣布「海氛廓清」,開海貿易,正式設立粵、閩、浙、江四海關,其中粵海關業務量最大,管轄範圍遍及廣東沿海及海南、廣西,專設監督進行管理。《粵海關稅則》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海關稅則。 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年),為抵制洋船北上「移市入浙」,清政府限定廣州作為唯一外國商船來往口岸,直到道光二十二年(1842 年)「五口通商」為止。近百年間,「粵海關」成為中國海關或清朝海關的代名詞。

粵海關監督制度跨越清代、民國兩個時期。作為前清海關制度代表的粵海關,擁有完全的海關稅則和關政管理自主權。

鴉片戰爭爆發後,清政府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粵海關失去關稅自主權。咸豐九年(1859 年),英法聯軍侵占廣州城,粵海關被迫聘請洋人幫辦稅務。次年,推行外籍稅務司制度的粵海洋關(又稱「粵海新關」)建立,原粵海關機構改稱粵海常關,僅對民船貿易進行管理。自此,粵海關在廣州口岸的行政管理機構及進出口監管業務權一分為二。

年,粵海關被日本侵略軍控制,由廣東偽政府任命海關監督,監管進口貨物以日貨為主,除廣州城內外及順德、番禺、東莞、增城等地外,一度接管淪陷後的九龍、拱北、江門、三水等關。這一時期,粵海關淪為完全殖民地性質的海關。

20世紀初開始,粵海關華員在廣東人民反帝鬥爭的影響下,自內部發起收回海關主權的鬥爭。支持孫中山提出的關稅自主要求,要求稅務司交出兩廣「關余」的鬥爭;參加省港大罷工,要求收回海關主權;成立全國海關第一個工會組織,在全國首先取得增收二五附加稅的勝利。實行南京國民政府制定的進口稅則,並4 次修改稅率,突破了協定稅則的約束。全國解放前夕,粵海關地下黨組織發動廣大華員投入關產保護工作,使關產和檔案得以完整地保護下來。

年10 月25 日,廣州解放,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粵海關。次年1月31 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關」,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1953—1979 年,廣州海關下設僅黃埔、大鏟兩個分關,體制機構歷經多次變更,受海關總署和地方黨政雙重領導。1962 年起,經國務院批准,廣州海關作為中心海關統一管理廣東省內7 個海關工作,至1973年4月廣東省外貿局成立海關處為止。

改革開放後,廣東得益於國家特殊政策、靈活措施,外向型經濟飛躍發展。1980 年,海關建制收歸中央,廣州海關成為海關總署首批廳(局)級關,業務工作、組織機構、人員隊伍進入全面、快速發展的歷史階段。2018年,根據黨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部署,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於4月20日完成了轉隸組建,並以新的機構名義對外開展工作。根據海關總署統一部署,廣州海關在機構改革中,努力實現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管服務更加高質、運行管理更加高效,以全新的姿態、嶄新的面貌履行新海關職能。目前,廣州海關管轄範圍為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佛山市、肇慶市、韶關市、清遠市、雲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鏟島的海關管理工作,覆蓋廣東省行政區域面積約50%,關區內一、二類口岸(含視同口岸管理的車檢場)共有57個、監管作業場所68個,海關集中作業場地16個,具有點多線長面廣、業務量大、門類齊全的特點。現有內設機構22個,其中副廳級內設機構1個;隸屬海關單位22個,其中副廳級隸屬海關單位3個;事業單位19個。

改革奮進的40 多年中,廣州海關解放思想,銳意創新,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十八大以來,廣州海關堅持不懈「抓基礎、抓統籌、抓改革、抓落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2],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落實國家重大部署和地方經濟發展戰略,持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提升服務大局能力;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把關、高壓打私,堅決維護國門安全;對標忠誠乾淨擔當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海關幹部隊伍,關區各項工作蹄疾步穩,實現全面發展,湧現出了一大批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型人才、「全國模範軍隊轉業幹部」「最美退役軍人」等國家級榮譽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楊傑同志、甘露同志先後當選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年的300 多年間,廣州海關承繼着歷史,見證了中國近現代以來強國之路上的每一次探索,為關區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廣州海關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海關總署各項工作部署,強化監管優化服務,鍛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令行禁止、擔當奉獻」的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全面推進政治建關、改革強關、依法把關、科技興關、從嚴治關,奮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海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