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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位於天鵝湖路558號廣電中心A區。這個部門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等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以及城市教育綜合改革、農村教育綜合改革[1]、課程改革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幼兒教育[2]、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宏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
指導、監督區、縣(市)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和校長資格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
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方針和有關政策;
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
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
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捐資;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整工作;負責學校基建、校舍、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的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
(八)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協調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群眾性教育學術團體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推進教育立法,指導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統籌建設和遠程(網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四)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檢查全市各區、縣(市)所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推廣普通話和社會規範用字管理;
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應用研究工作。
(十六)負責協調指導市屬高等教育工作;參與協調「產學研」結合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合肥市教育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教育史上的今天1995年推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搜狐,2016-06-14
- ↑ 教育理念真正的幼兒教育是什麼...... ,搜狐,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