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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米爾公主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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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米爾公主號(英語:Kashmir Princess),印度航空的一架洛歇星座型民航機,註冊編號VT-DEP。1955年4月11日,克什米爾公主號執行包機任務,從北京經香港飛往印尼雅加達,原定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前往萬隆參加亞非會議。途中於中午11點在香港啟德機場停留70分鐘。停留期間,一名被中華民國情報部門收買的啟德機場清潔工將炸藥安上飛機。飛機在接近印尼海岸時爆炸,機上共有19人,除3名機員生還外,11名乘客及5名機組人員罹難。由於周恩來應緬甸總理吳努邀請臨時改變路線,從昆明至仰光停留後飛往雅加達,未能搭乘此機,所以此次刺殺行動失敗。事後國民政府先是否認與此炸毀民航客機的恐怖襲擊有關,隨着中華民國政府檔案的公開,事件逐漸明朗。

事件

1955年4月,多個在二次大戰後獨立的國家在印尼召開萬隆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亦獲邀參加。由於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沒有能夠飛往外國的民航機,因此向印度航空租用四引擎的民航機克什米爾公主號,作包機服務運送代表團成員,從北京起飛經香港前往印尼雅加達,然後再往萬隆出席會議。原定會乘搭包機者包括總理周恩來。中華民國國防部保密局(即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現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得悉後,決定在香港向包機放置炸彈。保密局在香港的特工,以港元60萬(一說為50萬)徵募得一名在機場負責飛機清潔的工人周駒行事。

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亦收到匿名的情報,稱中華民國特工準備在途中執行破壞行動,但未含具體實施細節且無從查證,並不知道是向包機放置炸彈還是在機場直接刺殺要員。4月9日,周恩來指示通知新華社香港分社,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向英駐華代辦處交涉,要求港英政府確保飛機和人員的安全。隨後新華社香港分社將有關情況派專人轉告印度航空公司駐港總經理,請他採取措施,防止破壞活動;並由新華社香港分社向港英當局交涉加強保安。此時中方、印方和港英政府三者對可能發生炸彈襲擊均已知情,然後各有反應。

原定乘坐包機的代表團主要成員,都沒有上機。之後緬甸總理吳努邀請周恩來赴緬商談其他事宜,周恩來因此臨時改變行程,與代表團成員先前往緬甸,然後用另一印航包機C-54「空中霸王」前往印尼。最終登上克什米爾公主號的11人多數為工作人員,包括新華社記者及攝影人員,另外有一名越南代表團工作人員,以及兩名外國記者。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黃作梅當時已經知情,亦在機上。

印度航空公司當時亦已經知情,認為在香港僅停留1小時多,問題不大,決定按計劃執行航班,計劃於中午抵達啟德機場時全員下機至機場餐廳用餐,僅留機械師於機上值守,並要求所有人員離機時不得攜帶行李包裹。

1955年4月11日中午11時20分,克什米爾公主號由北京飛抵香港啟德機場。港英政府雖然事先已有情報,機場內加強保安,但亦認為問題不大,機坪上僅派出一輛警車監視行李及乘客閘口。

周駒以機場正式清潔人員身份登機,並未引起任何一方懷疑,成功將經過偽裝成牙膏的計時炸彈帶上飛機[1],並將之裝置在機艙內右面接近機輪的隱蔽處。飛機停留一小時後,港英政府雖已知情,但沒有明顯跡象顯示客機真的受炸彈威脅,亦允許航班離開香港,飛往印尼雅加達。下午6時半左右,克什米爾公主號發出求救訊號,機長指聽到爆炸聲,機艙內有煙,第三號發動機起火。飛機試圖在水面迫降,但液壓及電力系統失靈,而且濃煙進入駕駛艙。最終飛機下水時機翼先著水,撞毀在印尼對開海面,距離雅加達只有一小時半的航程。機上除3名機員獲救外,其餘16人罹難。克什米爾公主號沉於大納土納島西岸外海水深36呎處,英國海軍應印度要求,派出Barford號進行打撈作業。

事件發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向港英政府提出照會,指港府在事先得到警報下,仍未能夠保障飛機安全,負有責任,要求嚴辦兇手。經過調查,最後放置炸彈的周駒於1955年5月18日返回台灣。香港警方表示,逮捕令上的人名為Chow Tse-ming,已於1955年5月18日飛往台灣,該人有三個別名。港府發出通緝令,但無法引渡其回港。而因中方未知情報由誰發出,沒有具體細節,且當時無從查考事件在香港的主謀,國防部保密局的特務趙斌成則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只被驅逐回台灣了事[2]。同時港英政府迫於壓力搗毀了中華民國保密局在香港的十餘個情報據點,並宣布事件為恐怖襲擊事件,且保留永久追究權。事後國民政府檢討該事件,認為是情報泄漏導致。而另一受害者印度方面當時放棄了對此事的深究,包括對實施者的經濟索賠和刑事訴訟,有認為是受到第三方壓力所致。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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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20110302誰製造了克什米爾公主號空難
1955年,克什米爾公主號爆炸墜機,調查中竟發現了定時炸彈裝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