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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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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通信管理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2號)、《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有關事宣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2]17號)等有關規定,雲南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雲南省的通信管理部門,實行垂直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雲南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雲南省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雲南省「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二)協調雲南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雲南省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雲南省通信建設市場;指導雲南省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雲南省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1];根據授權負責雲南省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管雲南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組織協調雲南省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雲南省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管理雲南省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五)協調管理雲南省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網絡信息安全平台;監管雲南省網絡運行安全;擬訂雲南省電信網絡安全[2]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雲南省網絡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雲南省特殊通信、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理網絡有害信息;擬訂雲南省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新聞發布、門戶網站、監察督辦、後勤事務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扶貧點的指導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才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監察處、雲南省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組織起草、審查信息通信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與相關部門聯發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行政監察對象的申訴;承擔局黨組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局黨組紀檢組日常工作,指導行業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通信發展處

研究分析信息通信業發展形勢,擬定信息通信業發展戰略,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擬定信息通信業深化改革、市場開放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電信業資費政策;分析信息通信業經濟運行和市場競爭狀況,研究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推進信息通信業對外合作的相關項目,指導信息通信企業「走出去」。

統籌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貫徹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信息通信業自主創新。

協調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建設,推動網絡資源共享;推動寬帶發展(含提速降費);推進信息通信網絡演進升級和發展建設,提出審查意見;承擔信息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

負責信息通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招標投標及信息通信網絡抗震防災管理並監督實施,規範信息通信建設市場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協調企業開展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環評工作。

協調推進農村信息服務工作。

牽頭組織企業開展通信設施災後重建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通信管理處(戰備應急通信辦公室)

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組織實施市場准入、監管等政策。

負責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設立審核;負責電信和互聯網業務市場准入及設備進網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新業務商用試驗,負責試辦新業務備案管理;推進三網融合;負責設備證後監督,配合開展設備市場監督檢查。

監督執行電信和互聯網市場行為規範和管理政策,監督管理電信和互聯網市場競爭秩序,服務質量、用戶權益和個人信息保護;監督檢查收費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規範收費行為;建立市場監測和信譽管理機制,組織協調處理市場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信息通信業開展行風建設相關工作;監督管理信息通信網絡計費、流量、網速、防雷、電磁輻射等檢測工作。

監督執行電信網和互聯網互通、網間結算,負責網間通信質量監管。

負責通信網碼號基礎管理;負責移動互聯網及智能終端應用的管理;承擔網絡有關有關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管理,規範信息服務市場。

指導監督電信網和互聯網等區域性出入口局(包括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國際通信信道出入口、邊境地區國際通信出入口等)的運行管理。

負責信息通信網絡的運行安全、安全生產、安全等級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網絡質量和設施保護措施,組織信息通信業配合公安機關開展信息通信設施防盜防破壞專項活動。

組織協調應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負責信息通信業應急體系和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及管理;承擔戰備通信(含信息動員)相關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網絡安全管理處(互聯網管理處)

落實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研究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完善本地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受部委託配合開展網絡與信息安全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絡犯罪和防範網絡失竊密;組織開展電話用戶實名制登記工作。

協調管理相關網絡與信息安全平台,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擬訂本地相關網絡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網絡單元定級備案、網絡安全監督檢查、監測預警、信息通報、應急管理與處置等工作;組織開展網絡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相關工作。

組織落實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開展相關評估工作;指導督促本地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

擬訂本地通信管制和網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特殊通信相關工作。

負責公益性短消息協調發送工作;負責組織平安網絡建設工作。

發展、聯繫、服務電信和互聯網相關社會組織,指導行業自律。

管理黨政專用通信相關工作。

負責垃圾短信治理,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偽基站工作。

承擔互聯網行業管理(含移動互聯網);承擔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審批工作;負責互聯網網站備案、IP地址、域名、移動應用程序、網絡實名和接入服務等的相關管理工作;治理網絡不良信息,負責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活動。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