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英語: Propaganda Department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通稱中共中央宣傳部,簡稱中央宣傳部、中宣部,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管宣傳思想和社情輿論工作的職能部門。
歷史
1921年中共一大後,根據共產國際直接指導幫助下制定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中共中央決定仿照蘇共中央宣傳鼓動部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局。
1924年5月,根據《黨內組織及宣傳教育問題議決案》,在中共中央宣傳局架構內,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另同時設立中央組織部與中央工農部)[1]。1925年中共四大《對於宣傳工作之議決案》規定:「為使宣傳工作做得完美而有系統起見,中央應有一強固的宣傳部負責進行各事,並指導各地方宣傳部與之發生密切且有系統的關係」、「共產國際關於宣傳工作議決案,本黨有儘可能地使之實施的必要」。1928年10月,中共中央要求:建立與健全中央宣傳部的組織;各省委要立即建立宣傳部;各縣市區委應設立宣傳科;黨支部要有宣傳幹事,負責宣傳工作。
1941年5月25日,《中央關於統一各根據地內對外宣傳的指示》規定「一切對外宣傳的領導應統一於宣傳部」,並建立了中宣部領導、審查報紙雜誌的制度。1941年6月20日,《中央宣傳部關於黨的宣傳鼓動工作提綱》指出「一切理論、主張、教育、文化、文藝等等均屬於宣傳鼓動活動的範圍」、「印刷業、無線電及電影是宣傳鼓動的有力工具」。1943年以後,中宣部負責在文藝工作和新聞工作中執行黨的政策。1946年,中宣部在《關於廣播、報紙宣傳方針的通知》對正面宣傳提出了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中宣部管理文化教育工作;建國後,在中宣部領導下,組織了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中央出版委員會、中央電影管理局等機構。1949年12月,中宣部《關於今後各級黨報名義不要公開宣傳的指示》下令各級黨報「都不必公開宣傳是中共機關報,也不必說是政府機關報,只稱某地某報即可。」
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共中央宣傳部承擔下列職能[2]:
- 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中央的各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宣傳工作,搞好輿論引導;
- 從宏觀上指導精神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生產;
- 規劃和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務;
- 負責提出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和法規;同時還要按照中央的統一工作部署,做好宣傳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 為中央領導和中宣部領導的決策和指導全局工作提供輿情信息的服務,並且要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宣傳文化系統的輿情信息工作;
- 負責文化體制改革,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改革和發展的調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議。
視頻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黨在大革命運動中發展壯大,中國軍網, 2015-2-17
- ↑ 中共中央宣傳部主要職能,中國網 , 201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