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政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三光」政策又稱「三光」作戰,日軍稱之為「燼滅作戰」(燼滅作戦)。日軍在華北地區對中國軍隊控制地區特別是中國共產黨控制之抗日根據地實施「掃蕩」作戰,即燒光所有房屋、殺光所有人、搶光所有財物,徹底摧毀抗日軍民之生存條件。這一最早由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多田駿提出的策略,由其繼任岡村寧次推向頂峰。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由於部分日本占領區內的抗日根據地採用了全民皆兵的游擊戰,導致日軍士兵不斷陣亡且不能有效佔領,未得從當地獲得戰爭資源,卻消耗資源且傷亡不斷,於是日本軍事機關曾命令其部隊,既不能占有則毀滅這些地區的一切資源,包括人口,對中國抗日根據地進行「掃蕩」時,「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運輸的,亦一律燒毀」。侵華日軍、特別是華北方面軍(北支那方面軍),自1939年秋開始,針對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根據地[1] 進行以殺戮當地居民、對糧秣房舍等物資進行徹底的搶劫、焚燒和破壞為目標的軍事行動,並將這一作戰方式逐漸系統化、規模化、長期化。中國共產黨的黨政通告和傳播媒介,將日軍這種以毀滅抗日地區人力物力、摧殘抗日軍民抵抗意志為目的的軍事策略,簡要概括為「燒光、殺光、搶光」。這種殺光、燒光、搶光之行為,被稱為「三光政策」。
經過
最早實施「三光作戰」策略的日軍司令官是1939年9月出任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的多田駿。此後,1941年7月繼多田駿接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的岡村寧次將此策略發展並擴大,達到高峰。「三光作戰」的重點區域在晉東北、冀中、晉東南、魯西以及山東的沂蒙山區,以及冀東。森山康平在《證言記錄三光作戰》中認為,「三光作戰」始於1940年秋季在晉中的作戰。中國抗日根據地軍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實行堅壁清野,開展游擊戰爭,粉碎日本侵略者之「三光政策」。
1940年
1937年7月中日全面爆發戰爭之後,中國軍隊在日軍占領區以平民為依靠,發展游擊戰爭,對日軍造成嚴重騷擾和損失。1940年4月,日本北支那方面軍提出了在討伐八路軍時應「徹底掃蕩並消滅其游擊根據地」的作戰方案(見於《在華北的思想戰指導要綱附屬書》)。1940年8月起,八路軍在正太路、平漢路、同蒲路、白晉路、北寧路、滄石路、津浦路、膠濟路發動的以交通破襲戰為主的百團大戰,予以日軍很大損失。日軍為報復起見加大了其「掃蕩」的力度。運用「捕捉奔襲」、「輾轉抉剔」、「鐵壁合圍」、「梳蓖戰術」等戰術對八路軍根據地村落進行了有組織有系統地徹底破壞性進攻。據現有史料顯示,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間,日軍在掃蕩八路軍晉冀魯豫邊區的太行區與太岳區時,下令:
這次作戰,與過去完全相異,乃是在於求得完全殲滅八路軍及八路軍根據地。凡是敵人地域內的人,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搬運的, 亦一律燒 毀,鍋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據江口圭一在《日本帝國主義史研究》一書中記載,日軍駐山西省第一軍在《昭和15年9月1日~9月18日:第一期晉中作戰復行實施要領》中規定:具有敵意的15歲至60歲男子全部要殺死;當地的武器、彈藥、糧秣一律搶走;認為有敵對性的村莊(部落),需要燒毀破壞。第一軍參謀長田中隆吉少將曾經指示:「應徹底地對敵根據地燼滅掃蕩,使敵不能於將來生存。」命令傳到旅團長片山省太郎在 所頒發的《討伐隊之注意事項》中稱「此次作戰為對敵根據地徹底地燼滅掃蕩,使敵將來無法生存,至為緊要。」《第一期晉中作戰復行實施要領》中具體寫明了《燼滅目標及方法》:
- 敵及裝扮為當地居民之敵:殺死
- 認為具有敵對性質之居民中15歲以上至60歲的:殺死
- 敵所隱匿之武器彈藥工具炸藥等、認為系敵聚集之糧秣:沒收帶走,不得已時燒毀
- 敵使用之文件:燒毀、破壞
- 敵對性質之村落:燒毀、破壞
這些作戰模式被中共八路軍以及中國民眾、傳播媒介歸納為「殺光、燒光、搶光」。《昭和15年10月19日~11月4日:第二期晉中作戰戰鬥詳報》中說明:「燒毀有敵軍事設施之村落應特別徹底」,「前進時不應徒然延長時間,而應儘量將前進路上兩側的廣大範圍予以徹底燒毀。」
執行情況
這種作戰策略在實際上體現為對平民及非武裝人員以實施「殺光」、「燒光」、「搶光」為原則。如原日軍第五十九師團的士兵菊池義郎在回憶當時情景時表示:
我們日軍每到一個村莊,要破壞所有的家俱雜物,燒毀房屋。我們常說,如果約500人的部隊在100戶左右人家的村莊駐一夜,這個村莊恐怕十年也恢復不起來。不過,對日軍來說,這正是他們的目的所在。
原日軍12軍獨立混成第10旅的士兵松尾富男在回憶錄中描述,當時他們經常講的「掃蕩」要求是「燒、殺、搶」。第10旅的旅團長河田健太郎發布的命令是:
把能幹活的男人全部綁來,一頭家畜、一粒糧食不留。然後要叫他們再不能活下去。把家具、鍋盆、鋤鍬破壞乾淨。
在此種思想指導下,日軍多個部隊都執行了「燼滅作戰」。例如在1940年9月起至年底,日軍在山西的作戰包括:
- 8月底開始在遼縣(左權)、和順、榆社、武鄉等十餘縣的連續掃蕩,反覆三次。遼縣、武鄉、黎城、涉縣的房屋有八成被燒毀,其中有數十個村莊成為焦土。9月4日,日軍在壽陽縣郭家莊將80名村民逮捕後關入窯洞,然後用機槍射擊和手榴彈轟炸,其中76人死亡,4人壓在屍堆下倖存。9月8日,日軍圍襲壽陽縣韓贈村,殺死364人,其中包括別村平民36人,本村39戶居民全部被殺死,燒毀房屋154間。9月19日,日軍在壽陽縣羊頭崖村殺死村民216人,20戶被殺絕。22日,日軍在盂縣活川口殺死105人,占全村人口約四分之一,全村四百餘間房屋全部燒毀。23日,在黎城縣西井鄉殺死村民45人,燒毀房屋1955間。10月3日上午,日軍在方山縣赤堅嶺燒毀民房和商號六百餘間,燒毀糧食30萬餘斤,下午在開府燒毀民房商號六百餘間,燒毀糧食15萬餘斤。10月9日,日軍在沁縣南仁村殺死村民48人,燒毀房屋四百餘間。10月13日,日軍在襄垣南姚村燒毀民房210餘件,窯洞350餘孔,糧食520餘石,殺死牲口三十餘頭。
- 10月19日起,日軍在昔陽縣、和順縣「掃蕩」,殺死當地居民二千餘人。其中在西峪村殺死300餘村民(11月18日再次進村殺死386人,燒毀房屋四百餘間,將糧食財物全部掠走)。21日,日軍在和順縣榆樹坪「掃蕩」,殺死八路軍傷員和村民共150餘人,燒毀房屋三百餘間,全村有四戶被殺絕。11月底,日軍再次在和順縣「掃蕩」。28日在南仁村殺死40人,燒毀房間189間,窯洞164孔,搶走大量糧食牲畜。29日在平松村殺死108人,燒毀房屋40多間。
- 10月22日起,日軍在沁源縣「掃蕩」共計15天,全縣95%以上房屋被燒毀,合計殺死4981人。高家溝村強迫94名村民集中後用機槍掃射,全部殺死。24日,日軍在沁源縣上舍村姦淫後殺死97名村民。25日,日軍在韓洪村將129名村民逼入村口龍王廟中後關閉廟門焚燒,除一人逃出外全部燒死。26日,日軍在王璧村抓捕84名村民後趕至村中戲台上用機槍全部殺死。
又例如1940年10月13日起,日軍大規模地討伐北嶽區的冀西和晉東北,自南拒馬河上游到阜平附近,先自北向南,然後再由東向西,平行前進。在易縣毀房2200多間,在該縣常峪溝一帶屠殺民眾800多人。在五台縣則摧毀大小村莊98個,毀房20067間,殺死民眾數百人。在河北的作戰包括:
- 1940年10月27日,日軍在涉縣井店村殺死村民316人,燒毀民房738間。
- 1941年1月25日,日軍在豐潤縣潘家峪將全村人集中至潘家大院後用手榴彈和機槍屠殺,然後放火焚燒,共計殺死1703人,1100餘間房屋被燒毀。
- 2月11日,日軍在寬城大屯村殺死村民187人,殺絕14戶,占全村人口三分之一。又燒毀房屋535間,燒死牲畜480頭,造成糧食損失共150噸。
同一時間日軍的戰報中也反映出「燼滅作戰」的執行情況。如河北省的例子:
- 10月25日,徹底燒毀寺子岩至姚門口之間東西約6公里之村落。
- 11月5日,燒毀村落背莊至大有鎮沿途村落、大有鎮附近及其附近16個村。
日軍的「戰鬥後彼我形勢之概要」稱:
由於8月以後連日討伐以及整飭作戰,第18集團軍及第129師主力之根據地已被徹底摧毀。加之我徹底推行燒光式掃蕩,作為其宿營地之主要村落均被燒毀,各種軍事設施,尤其兵工廠、彈藥庫、糧秣倉庫等遭破壞,所以其活動將出現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