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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雷霆二式攻击机
图片来自ettoday.net

A-10雷霆Ⅱ英文Thunderbolt II)是美国费尔柴德公司[1] 生产的一种单座双引擎攻击机,负责提供对地面部队的密接支援任务,包括攻击敌方战车、武装车辆、炮兵阵地及重要地面目标等。此外也有一部分负责提供前进空中管制,导引其他攻击机对地面目标进行攻击,这些战机被编号为OA-10。其官方名称来自于二战时密接支援上有出色表现的P-47雷霆式战斗机,但相对于雷霆这个名称而言,更常被美军昵称为“疣猪”(Warthog)或简称“猪”(Hog)。

发展历史

初期

美国陆军航空队于1947年正式自美国陆军分离成为美国空军,分家后的陆军仅能操作旋翼机与轻型定翼机,而空军成为独立军种后需要负责为陆军提供密接支援对地攻击任务。冷战时期,基于二战的大规模空袭敌方能源、运输及重要工业设施,成功打击德国及日本的经验,美国空军认为“离前线愈远的目标,对于战争的影响愈大”,因而倾向深入后方打击敌方重要的资源及工业设施作为主要任务,同时强调战略轰炸及战术性核武的使用,大力发展类似F-105等强调高空高速的战斗轰炸机,至于为前线陆军提供密接支援任务的角色并不受美国空军重视,此时空军大多以退入第二线的战斗机或者是多用途飞机执行这一类低重要性的任务。

另一方面,由于1950年代陆军在朝鲜战争时与空军合作的经验,以及海军陆战队拥有自己的空中武力支援地面作战的影响,陆军开始积极推动建立属于陆军指挥体系下的空中武力,包括设立自己的定翼机队提供火力支援。然而反对意见认为,除了军种分离时陆军曾协议不建立自己的定翼机队,避免与空军出现角色重叠外,又以二战时的经验,认为最有效的空中武力运用,应统一在空军的指挥体系下,反对陆军的构想。然而,陆军为了有效提升机动力与火力,仍在1960年代开始强化直升机的部署,从1961年到1965年陆军的直升机数量成长到5000架。但无论是UH-1或后来专业战斗用直升机AH-1,在美国空军的评估中都不适合对抗装甲部队,顶多拿来对付携带机枪或火箭筒的软性目标。

越南战争的作战经验,陆军发现空军当时的战斗轰炸机在执行近接支援时都存在很多弱点,包括F-100F-105F-4,都有巡航速度过快,巡弋时间极短的问题;巡航速度过快导致飞行员在任务目标区上空停留时间极短,难以有效辨识目标,罔论精准提供空中掩护。巡弋时间极短则让陆军无法获得持续性火力攻势;对陆军来讲,最有效的空中掩护仍然是韩战前便服役的A-1天袭者式,但螺旋桨的A-1攻击机在当时已相当老旧,将要自美军退役。由于空军本身能够提供支援的机种日趋减少,且空军仍较重视执行核子武器投掷任务上,使得陆军在1965年自行提出一款重型攻击直升机的研发合约。这个合约要求包括重武装、装甲、飞行速度超过360公里/时的攻击直升机设计,并以此目标制成一架原型机“夏安”(Cheyenne)。

陆军自行开发对地攻击机的举动,加上国防部希望建立专门打击苏联装甲部队的空中武力,于是空军提出A-X计划开发支援地面战的攻击机作为回应。此时美国空军面对两项选择:将密接任务还给陆军,或者是另行发展专用机种。1966年美国空军参谋长John McConnel将军下令对于任务需求展开研究,同年8月的研究报告指出当时空军无适当飞机能够满足陆军密接任务的需要,建议空军研发一种专门设计执行密接任务的机种。其中亦计划此机性能上不能比螺旋桨动力的A-1攻击机低,而成本则须低于海军操作的A-7攻击机,至此空军正式展开A-X的设计与采购计画。

A-X计划

1966年9月美国空军正式展开攻击机试验计画(Attack Experimental),并且于1967年3月对21家公司发出需求与征求专案计画书,并同步进行如装甲的安排与位置、燃料和液压跟其他系统的布线与保护,以及何处需要多套备用系统等研究方案。在这个阶段各公司研究的对象大多是类似坎培拉轰炸机大小,双涡轮螺旋桨发动机,重量约在40000到60000磅(18144到27216公斤)范围,生产成本每架约在150万美元的机型。1969年将设计目标重量改为35000磅(15876公斤),动力则改成是涡轮扇发动机,每架生产成本却要求降至100万美元。计画中改用涡轮扇发动机的原因,包括发动机与机身的距离可以缩短,以及安装和维修比较简单,同时散发出的红外线讯号较低,噪音也较小。

1970年A-10的设计需求定案,发动机机型的选择留给参与的厂商自行决定,不过要求涡轮扇发动机的推力需要在7000到10000磅之间。其他的项目包含:

  1. 装备30毫米口径的GAU-8七管空用机炮
  2. 能携带9500磅(4309公斤)武器装备,在指定地区巡逻两个小时下的作战半径为250英里(402公里)。
  3. 起飞距离需低于4000英尺(1219公尺)。
  4. 机动性高,足以在1000英尺(305公尺)云层高度以下运动自如。
  5. 要求简化维修,以降低前线机场操作的难度。
  6. 预计将部署600架飞机,故要求每一架的采购成本为140万美元(1970年币值)。

在此同时,美国空军为A-X计画需要的30公厘空用机炮额外开设独立标案。需求书中要求高射速(每分钟4000发)、高初速;有6家公司提出概念原型,到1971年决定原型机时,由飞歌-福特与通用动力两者竞争机炮设计。除此之外,美国国防部决定采用“先飞再买”(Fly-before-Buy)的新采购制度,试图利用竞争的方式压低成本和提高原型机的性能期望。需求案1970年5月下发给12家公司,其中波音西斯纳飞行器公司费尔柴德通用动力洛克希德诺斯洛普公司等公司纷纷提出他们的设计方案,12月空军宣布诺斯洛普公司费尔柴德两家公司的设计案获选进入原型机设计与竞标阶段。1971年美国空军将飞机的正式编号送交两家公司:诺斯洛普为YA-9,费尔柴德为YA-10。

第一次试飞:YA-10第一架原型机在1972年5月10日进行,YA-9则是在该月底进行。

设计

气动力外形

A-10采用直线翼设计,大面积的翼面配上大面积的副翼,翼展比机身长度大,所以具有展弦比。这种如同二战轰炸机的复古设计,虽然不适合高度飞行,但低空低速时有优异的机动性。高展弦比也使A-10可以在相当短的跑道上起飞及降落,并能在接近前线的未整备机场运作,因此可以在短时间内抵达战区。其滞空时间相当长,能够长时间盘旋于任务区域附近并在300m以下的低空执行任务。执行任务时,其飞行速度一般都相对较低,仅为560km/h,以便发现、瞄准及攻击地面目标,因为飞得快,如战斗轰炸机,反而难以锁定面积较小或缓慢移动的地面目标。

发动机背负于机身后段的背部,引擎喷嘴所排出的废气在水平尾翼上方及两片垂直尾翼之间通过,因而减低了A-10红外线特征,降低了被追热飞弹锁定的机会。而引擎本位于主翼之后,主翼的遮挡减少了引擎被地面炮火击中的机会,机翼前缘以蜂巢式结构构成,以减轻重量同时保有足够强度。蒙皮是以一整块物料以电脑控制机械加工而成,因此没有接合问题,也减省了加工时间及成本,实战证明这设计较能抵受战损。这些蒙皮并不承受结构重量,因此损毁了也易于在前线更换。

与其他飞机一样,A-10的副翼置于近翼尖的部位,但比一般设计增大50%面积,以使在低速之下仍然有较高的滚转速率,不同的是A-10的副翼可以分成两片,以兼作减速板之用。

为了提高低空低速性能以利对付地面目标及存活性,A-10的机翼及引擎等设计牺牲了高速飞行能力,要在短时间内抵达战区就得部署在临近前线、维护设备简陋的机场,所以A-10的设计考量了可在最低的地面勤务需求下可以进行加油、武器装载等作业,其起落架配置了低压轮胎,直而长的主翼让A-10即使装载著沉重的负载下,也能在短小简陋的临时跑道或被破坏的机场起降。许多零件都可以左右互换使用,包括副翼、引擎、主起降架、可拆式尾翼组及垂直安定翼,使得在在零件供应不足时仍尽可能提高出勤率。机身内有阶梯组件,飞行员不需要额外协助也能上下驾驶舱。为了让出位置给巨大的30mm七管加特林机炮,前起落架位置靠右置,这使得在地面滑行时有右转的半径比左转小。

参考文献

  1. 费尔柴德公司,青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