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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市。州政府所在地。位于省境西北部,州境中部偏西南。总面积6633平方千米。总人口6万人(2013年),以藏族为多。全市辖3个镇、11个乡:马尔康镇、卓克基镇、松岗镇、梭磨乡、白湾乡、党坝乡、木尔宗乡、脚木足乡、沙尔宗乡、龙尔甲乡、大藏乡、康山乡、草登乡、日部乡。市政府驻马尔康镇达萨街299号。

地处川西北高原南缘,地势高耸。有梭磨河、茶堡河、脚木足河连接大小溪沟,呈叶脉状分布。属亚热带大陆高原性气候,气候温差大,日照强烈,年降水量761~856毫米,年均气温5.5℃~8.6℃。317国道、210省道穿境而过。古迹有土司索观赢官寨,草登寺院和松岗直波石碉群,红军标语石刻[1],卓木碉会址。

历史沿革

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境内原系梭磨土司的部分属地和卓克基、松岗、党坝三个土司(统称四土地区)所辖。1951年成立四土阿坝临时军政委员会,1953年成立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设县。因玛康寺而得名。玛康为一活佛的名字,藏语意为火苗旺盛,引早为兴旺发达之地。1957年将四寨、壤口、龙日析出划归红原县。

1996年,马尔康县面积6346平方千米,人口5.4万。辖1个镇、13个乡:马尔康镇、卓克基乡、梭磨乡、松岗乡、白湾乡、党坝乡、木尔宗乡、脚木足乡、沙尔宗乡、大藏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县政府驻马尔康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马尔康县常住总人口55046人,其中:马尔康镇25337人,卓克基乡1281人,梭磨乡2515人,松岗乡2282人,白湾乡2815人,党坝乡2733人,木尔宗乡1313人,脚木足乡3602人,沙尔宗乡2234人,龙尔甲乡1897人,大藏乡1109人,康山乡1718人,草登乡3194人,日部乡3016人。

2004年,马尔康县辖马尔康、卓克基、松岗3个镇和梭磨、白湾、党坝、木尔宗、脚木足、沙尔宗、龙尔甲、大藏、康山、草登、日部11个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2],马尔康县常住总人口58437人,其中:马尔康镇29535人,卓克基镇1012人,松岗镇2104人,梭磨乡2795人,白湾乡2990人,党坝乡2698人,木尔宗乡1359人,脚木足乡3302人,沙尔宗乡2126人,龙尔甲乡1527人,大藏乡1067人,康山乡1599人,草登乡2953人,日部乡3370人。

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马尔康县,设立县级马尔康市,以原马尔康县的行政区域为马尔康市的行政区域。马尔康市人民政府驻马尔康镇达萨街299号。马尔康市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管辖。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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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