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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4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5〕37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航道、港口、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铁路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指导编制交通运输枢纽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 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1]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的本市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内河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全市航空产业发展。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口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管理和协调本地区的海、陆、空口岸工作,负责全市长江、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统一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口岸开放、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城市地铁、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监督辖区内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参与拟开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

(四)指导口岸检查检验机关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全市电子口岸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违反口岸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监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市场。协调镇江口岸的外贸运输和出入境旅客运输工作。负责口岸外贸运输市场的管理和协调。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和口岸代理市场的准入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交通运输枢纽、交通物流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路政、运政、航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全市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港口环保监管。

(七)拟订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运输内部审计工作。征收和代征涉港国家行政性收费。监管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

(八)拟订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2]节能减排工作。

(九)监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负责长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认定。指导全市开放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十)负责本地区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口岸开放水域内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验收和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全市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通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镇江口岸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承担重要文件与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

法规处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行政审批处

承担公路、航道、港口、海事、运输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并限时办结;组织实施市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

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及养护等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负责协调交通建设项目预可、工可阶段前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及相应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财务处(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发展的资金筹集政策;提出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及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工作。

科技信息处(交通信息中心)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 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智慧交通、低碳交通工作。

航空处

承担全市民用航空有关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指导协调通用机场建设;负责航空运输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安全环保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专项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港口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所属单位和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管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客运处

负责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客运行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客运场站及枢纽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客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负责客运行业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客运行业信用管理、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 服务质量投诉调解等工作。

综合运输处

负责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交通物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交通物流场站及枢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令性运输、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抢险运输任务;负责交通物流行业经营者信用管理、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服务质量投诉调解等工作;协调处理交通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运输服务业管理处

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驾培及维修行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维修与驾培行业信用管理、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服务质量投诉调解等工作。

建设处(公路处)

拟订全市公路发展专项规划; 拟订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组织和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优质工程进行质量审查;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基本建设概预算工作; 负责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中初步设计及之后的相关工作。

港航处

负责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航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港口和航道发展专项规划;承担全市港口、航道、锚地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重点物资港口作业;负责港口和航道行业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铁路处

参与拟订铁路规划和计划;配合协调铁路建设前期工作;负责铁路基本建设初步设计及之后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党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宣传教育处

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工作。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团委

人武部

现任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余国根

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含派驻单列的纪检监察编制)。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铁路办主任1名,副局长4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长(主任)32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6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另核行政服务处处长、监察室主任、人武部部长、工会主任、团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各1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