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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
图片来自ncl

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是台湾日治时期所设的综合教育机构,后期转型为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师资培育机构。

该校早年与总督府医学校(今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并列为两所台人最高学府,之后经过多次改制和变迁,演变为今日的台北市立大学以及国立台北教育大学两所学校。

校史

经历芝山岩事件后,台湾总督府1896年(明治29年)3月31日颁布〈台湾总督府直辖学校官制〉,开始著手设立国语学校与国语传习所的相关事宜。同年5月21日颁布〈国语学校及附属学校的名称位置〉,决定将国语学校设置在台北城内,另设三所附属学校提供学生实习之用,并做为区域内其他小学校的模范。其分别为位于原芝山岩学堂第一附属学校,整修艋舺学海书院设立之第二附属学校,以及原订设立于大稻埕,因找不到合适地点而改借用大龙峒保安宫作为校舍的第三附属学校,皆为以本岛人为对象之初等教育机构。

6月1日,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成立,当时民政局事务官町田则文担任首任校长,临时事务所设于第一附属学校。7月11日将事务所迁移到第二附属学校所在的艋舺学海书院,展开筹备建校工作。9月25日颁布《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规则》,招收学生分为师范部与语学部。12月于台北城南门街开始动工兴建新校舍。

1897年(明治30年)1月4日,因学海书院老旧残破,临时校舍跟著第二附属学校迁移至附近的艋舺清水祖师庙。6月29日,以府令第27号发布增设第四附属学校,以内地人学龄儿童为招生对象。9月11日,国语学校本部新校舍完工,10月20日举行落成典礼。学校位在台北城南门前,后方则是总督官邸与台北新公园,另一边为总督府法院本院。

1898年(明治31年)7月28日《台湾公学校令》发布后,于8月16日以告示第53号公布附属学校之改废。第一附属学校及第三附属学校废止改办公学校,第二附属学校改称第一附属学校,第四附属学校改称第二附属学校,而第一附属学校女子分教场则改制为第三附属学校。

1902年(明治35年)3月30日,以告示第34号及第35号公布附属学校之改废。第二附属学校废止改办小学校,第三附属学校改称第二附属学校。

国语学校分为师范部语学部,语学部底下又分为土语(台语)科与国语科,修业年限皆为三年。土语科专收15岁到25岁小学校毕业以上的日本人,国语科则提供附属学校与国语传习所毕业的台湾人。1898年土语科改制为土语专修科,1902年废除。

师范部最初入学资格限制为18到30岁,中学四年级以上学历之日本人,目的在培育台湾各地国语传习所、师范学校等教育师资,修业年限两年。1902年7月6日总督府修订国语学校规则,将师范部分为甲乙两科。甲科维持培育日籍教师,乙科则将被废校的台北、台中两所师范学校学生并入,专门培育台籍公学校教师。同时也将原本第四附属学校的中学部并入,国语学校因而有了自己的中学部,并于日后成为台北州立台北第一中学校

不谕是师范部或是语学部 ,台语语文的教学都在课桯中占有相当的份量。最初师范部每周34节课,土语课占了10节。加上每周2节的汉文课,实际上就是以台语来朗诵中国古文,所以课程相当于每周有12节课是在研究台语。

1918年国语学校改名为台北师范学校,1920年3月台北师范学校设预科及本科,并改称为台湾总督府台北师范学校。预科由小学考入,修业4年,本科系由预科毕业后直升,修业2年。设“教员养成讲习班”,修业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毕业后以代用教师任教。1927年,当局修正各级学校官制,将台北师范学校分割为台北第一师范学校台北第二师范学校;台北第一师范学校(小学校师范部,后为台北市立教育大学)校舍使用南门校舍,台北第二师范学校(公学校师范部)校舍使用新建之芳兰校舍。1940年,台北第二师范学校设“女子讲科”,并废止高等女学校师范科,将师资培育业务完全导入师范教育系统。1943年,台北第一及第二师范学校再度合并,但仍保留两校区;其中,南门校区专收预科及女子部,芳兰校区专收本科生。

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两校区分别独立,南门校区改为台湾省立台北女子师范学校,芳兰校区改为台湾省立台北师范学校,日后两校分别演变为台北市立大学博爱校区国立台北教育大学

学校

学校(或称学院) 是一种为教师学生提供教学环境的机构,并通过特定的教育方式增进对学生的知识和价值体系。现时,大部分国家设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时更为国民提供义务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学生需在不同类型的学校接受教育。这些学校的分类因文化和制度而异,但可以总括为小学中学大学。小学一般为儿童而设,提供基本教育。学生在完成小学教育后,通常会就读中学。最后,提供高等教育的学校可成为“大学”或“专科学校”。

在这些主要学校类型外,在某些国家的学生可能会在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的前后在其他学校接受教育。幼儿园幼稚园年幼儿童而设,在小学教育前就读。在完成中学教育后,中学生可选择就读大学、职业学校、专科学院或神学院。某些学生可以选择就读另类学校,接受有别于主流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另类教育[1]

学校也可分为政府营运和私人营运的学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够提供某种教育方法或课程时设立。某些私立学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时,作出额外教育,如基督教学校伊斯兰学校佛教学校等。为成人而设的学校更提供专门教育,如军事学校商学院,等。另类学校更包括在家学校线上学校等,使教学可以脱离传统校舍。

历史

位于英国东南部的坎特伯雷,建立于公元597年的国王学校,可能是现存最古老的学校之一.[2];而中国最早的学校,据估计是在周朝。清朝后逐渐出现太学之类官方办的学校。

学校教育的目的

学校教育的目的随著时代和政治文化的不同而有差异。

中国历史上的周朝,学校辟雍统治阶级培养下一代品格礼乐军事技巧的场所。

但如果学校实行填鸭式教育制度,只会令学生无法吸收知识,违背学校令学生学习不同知识的理念。

常见的分级

欧洲的一些地区,高级中学英语:Gymnasium)是中学的一种,入学的学生一般成绩较突出。在德国,十三年级之后(一些地区是十二年级),将完成高级中学学习并参加德国大学入学考试(Abitur)(在奥地利瑞士称为Matura考试)。

英国,学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阶段前的教育机构,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小学(有时进一步区分为幼稚园和小学)和中学。而这些学校是由女王教育检查员(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这个机构来管理的。

北美,学校是指所有级别的教育机构,包含以下所有机构:幼稚园、小学、中学(即初级中学,英文称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据招生的学生年龄及地区而定)、高中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从幼稚园到高中的所有学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来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公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越来越多学校提供了校车运送学生。

常见的分类

英国北美学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运作管理的机构,不一定是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系统的一部份。学校可以专精于某一个领域,例如:经济学院(如伦敦经济学院)、舞蹈学校或记者学校。也可能基于某类学生而设立,如特殊学校、聋哑人士学校等。

批评与替代

在整个20世纪,传统的学校受到广泛的批评。法国社会学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别:对品味评价的社会批判》中说明了学校阶级结构再制机制。

学校(尤其是威权体制教育的学校)被指责对孩子的学习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励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使孩子产生恐惧。一些人更喜欢学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学校或其他另类教育,其他人喜欢在家自学,或参与非学校教育机构,而不去上学。

动物学校

动物学校是训练动物的机构,有些学校训练一般的生活常规,有些则教导专业的导盲技术。

现代学校

在现代,学校仍然是传授知识及技能的重要场所,但因为社会价值观的改变,使部分的学生为了文凭而打混摸鱼。加上部分教师认为只需把他所了解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就足够,而忽略教导伦理道德,及正确的价值观给学生。

校园设施

参见

等级分类

学校分类

学校组成

参考文献

  1.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4). 
  2.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7)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