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荷兰语: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又称联省共和国,中文俗称荷兰共和国,是1581年~1795年期间,在现在的荷兰及比利时北部地区(弗兰德地区)所存在的一个国家,这段期间也是著名的荷兰黄金时代[1]。其前身是1579年成立的乌得勒支同盟。1794年9月,法国军队开始入侵荷兰,荷兰共和国灭亡。1795年1月,法国在荷兰共和国的领土上建立了一个名为巴达维亚共和国的傀儡国家。
尼德兰七省共和国是当时除了威尼斯共和国唯二有共和国之名的国家,七省在脱离西班牙王国独立后仍维持自治传统,并由奥兰治家族作为名义上的执政统治者,领导阶层为贵族与各地商会所组成的联省议会统治,开明的商业风气、司法制度、对宗教的宽容都为当时其他欧洲各国无法比拟的先进。
历史
直到16世纪之前,低地国家-包含今日的荷兰、比利时以及卢森堡,由神圣罗马帝国之下的荷兰公国统治。
大多数的低地国家被勃艮第以及哈布斯堡家族统治,公元1549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大举扩张权力以保证独裁统治,于是七省联合起兵反抗统治而爆发革命,查理之子是为西班牙国王腓利普二世,延续其父高额税率的政策以及中央集权的统治方式,终于八十年战争爆发。
公元1579年尼德兰北部七大行省签订条约建立乌特勒支同盟,他们受到反西班牙势力的军队支持,直到1581年尼德兰和腓利普签订和约而独立。翌年,七省邀请法国安茹公爵来领导他们,却在公元1583年公爵夺取安特卫普失败后离开尼德兰,在次年七月十日奥伦治家族的沉默者威廉被暗杀后,法国亨利三世以及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联合进攻尼德兰,然而在战局未果之下荷兰和英国签订条约和解。
1648年共和国才正式承认和法国为和平状态,然而法国大革命后,在1795年,拿破仑征服荷兰建立起傀儡政权,新的共和国成立-巴达维亚共和国[2]。
1813年荷兰脱离法国拿破仑统治下再次独立,在1814年英荷条约中,确立国号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以及“尼德兰联邦”,隔年共和国联合奥属尼德兰(南尼德兰)、卢森堡以及列日组成荷兰王国,加强荷兰的力量,为的是怕法国死灰复燃,随后比利时就在法国的鼓动下独立,而那时荷兰在欧洲的本土大致就和今日的荷兰差不多(再扣除卢森堡的面积)。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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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荷兰在其黄金时代到底有多强盛?,知乎
- ↑ 一文看懂,荷兰为什么要“改名”? | 地球知识局,豆瓣,20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