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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言》是南宋著名诗人舒岳祥的作品。舒岳祥出生于书香门第,家富藏书,自幼启蒙教育较好,生活安定富足,幼年聪慧,七岁能作古文,语出惊人。中年步入仕途,因受权臣贾似道排挤,辞官回家。晚年遭遇鼎革之变,辗转流离,生活困顿,潜心于诗文创作,虽战乱频繁,颠沛流离,仍奋笔不辍。诗文与王应麟齐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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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兕匪虎吾道非,鸲之鹆之侯不归。 山南山北靡有定,瀼东瀼西生计微。 颓墙宿莽露泥泥,荒田野菊秋菲菲。 我止安息,我行安之。噫吁嘻! 过殷墟兮麦渐渐,览周原兮黍离离。 黍麦之秀,黍麦之有。无麦无禾,不耕胡取。 白骨兮成溪,膏肉兮成泥。已焉哉! 想自古之如彼,匪斯今之可哀。 死莫惩于既往,生胡保其将来。 东溟之滨,相夺相攘。杀人填海,浩浩不盈。 轮回报复,此死彼生。 天假手于王师,使尽殪于秦坑。 痛临渊而一吊,悲万古之茫茫。 |
” |
— [南宋]舒岳祥 |
文学地位
宋末元初的舒岳祥、戴表元、袁桷是四明文士群体的代表人物。从南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至元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的62年间,王朝更迭,变化巨大,而此间的历史实际、文士群体命运变化、文坛格局、文学主张、诗文创作实践的变化,在文学史的研究中长期处于被忽略的地位。四明文士群体研究在文学史上很少引起注意,几近处于空白,对其群体研究可以解决宋末元初诗文发展及其走向问题。这一群体具有典型性,在宋末元初的文坛格局中有重要地位。
诗词文化
诗歌起源于上古的社会生活,因劳动生产、两性相恋、原始宗教等而产生的一种有韵律、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形式。《尚书.虞书》:“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早期,诗、歌与乐是合为一体的。诗即歌词,在实际表演中总是配合音乐、舞蹈而歌唱,后来诗、歌、乐、舞各自发展,独立成体,诗与歌统称诗歌。如今诗歌按照不同的表现形式分为白话诗和旧体诗词,白话诗更多称为新诗或自由诗,但“诗词”连称时一般指旧体格律诗、词[2]。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继承和发展传统诗词是中华文化的需要,诗词在传统形式中的情味意味韵味更能使人接受,它是汉语特有魅力和功能,这是其它任何语言所没有和不能的,也是任何语言翻译不了的。因此传统诗词文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独特表现形式和文学遗产”。——叶千华语录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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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舒岳祥,博雅人物网
- ↑ 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豆丁网,201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