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
浙江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浙江省诸暨市的北部,北连杭州萧山,东接绍兴,是钱塘江流域保存相对完好的湿地之一。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是诸暨市最大的湖畈和生态湿地,是诸暨市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素有“诸暨白塔湖,浙中小洞庭”之美称。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浙江省生态文化与科普摄影创作基地,是浙江省第三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中国美院创作基地”、“浙江旅游职校实习基地”、“慈善总会乐行乐善志愿者服务基地”、“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2014年9月,白塔湖湿地公园被评为AAA级景区[1]。
目录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浙江省诸暨市的北部,地处东经120°20′-120°23′,北纬29°51′-29°55′,东临枫桥江,座落在店口镇、阮市镇、山下湖镇和江藻镇境内,截至2014年8月,湿地区域面积为6400公顷,其中公园规划面积为856公顷。
地形地貌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为河网平原,有78个岛屿,形态各异,湖内河网交错,自然曲折,呈现"湖中有田、田中有湖、人湖共居"景象,水陆相通。
气候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属亚热带季风气候[2]区,四季分明,雨水较多,光照充足,小气候差距显着,具有典型的丘陵山地气候特征,气温年平均为16.3℃,常年平均降水量约1373.6毫米,降水日年均约158.3天,相对湿度约82%,日照年均约1887.6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5%。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内共有土地面积9.56万亩,其中耕地5.5万亩,林地2.9万亩,“四荒地”0.56万亩,其它用地0.1万亩,植被覆盖率为28%。
水资源
白塔湖区域内水域0.5万亩,水资源十分丰富,灌区多年平均径流量3730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可利用量373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650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30万立方米,为可开发的浅层淡水。
植物资源
湖内植被除水稻、蔬菜类外,主要有河柳、早竹、桑树、香樟、芦苇、美人蕉、千蕨菜、太阳花、并蹄莲等。
另有有春季观赏的桃花、郁金香、薰衣草、油菜花;夏季观赏的荷花、紫薇花、水生植物;秋季有木芙蓉、月季花;冬季有水仙花、腊梅。
动物资源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约有4门9纲85科150余种动物,其中草鸮(xiāo)、长耳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塔湖内主要有湖蟹、甲鱼、鲢鱼、鳙鱼等各种淡水鱼类,截至2014年,湿地内的白塔湖国营渔场水域面积5250亩,年产鱼13万公斤左右。
主要景点
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景点主要为特色岛:桃花岛、紫薇岛、木芙蓉岛、薰衣草岛、水生植物展示岛、爱心岛、芦苇荡、塔湖鹭影、鹭鸟保护区等。
桃花岛
白塔湖的桃花岛面积76亩,共种植桃花2600多株,分为红叶碧桃、青叶碧桃、原桃、水蜜桃、白桃、红垂枝桃、白垂枝桃、龙柱碧桃、二乔碧桃、白寿桃、红寿桃、凤仙碧桃、菊花碧桃、中熟油桃、迟熟油桃等15个品种,花色多样,除了桃花,还有荷花,有5000多株紫薇,以及草牡丹、郁金香、太阳花、彼岸花、矮牵牛花、大花萱草、兰花三七、长春花、再力花等花草灌木丛。
水生植物岛
水生植物岛上有451盆缸养荷花,共198种品种。
香草岛
香草岛内有法国胸衣草、羽叶熏衣草、鼠尾草、迷迭香、郁金香、马鞭草、薄荷等花草,并且在每年3月到6月还有法国薰衣草,7月到8月有桂花,百合,朱顶红等观赏性花卉,香草岛上种有三千多株百合花,主要品种有西伯利亚百合、香水百合、药百合、亚洲百合橙色康巴斯等。
月季岛
截至2014年4月,月季岛内共种植月季花苗1万株。
青塘爿岛
截至2014年4月,青塘爿岛共种植了水杉树苗500株。
开发建设
建设历史
20世纪90年代初期,诸暨市政府以填湖建房、侵占湖面为主要内容对白塔湖湿地公园进行了专项治理,2001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白塔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白塔湖治理计划,2001年至2004年,实施了三期清淤工程,2003年又申请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白塔湖进行治理,2007年《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公布以后,诸暨市政府由浙江林学院等单位编制可行性材料,通过专家评审,白塔湖于2008年7月21日批准为省级生态湿地公园,2009年,编制了《白塔湖湿地总体规划》。2009年12月,国家林业局同意白塔湖湿地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2010年,正式启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湿地规划
白塔湖湿地公园周边有大面积的山地森林、斗门电排站旱灌涝排、滩墩和防护林带等,构成白塔湖湿地生态系统,公园内古桥、古庙、古碑文历史遗迹尚待发掘。
在对白塔湖建立省级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论证会上指出,诸暨市将通过公园开发,在保护好湿地公园的前提下,开发“芦荡飞渡”、“生态休闲步行街”等旅游项目,湿地公园建立后,将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保护措施
2008年8月,诸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诸暨市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且下发了市委〔2008〕52号《关于加强白塔湖生态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湿地办的职能和有关部门、镇乡的工作职责。
宣传和长效制度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白塔湖湿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形成湿地保护共识。集中执法行动与市委宣传部联系,记者到场实录,在诸暨电视台播出2次6日。在19个行政村悬挂“保护白塔湖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等横幅,并召开宣传委员与广播电视台站长参加的联席会议。
日常巡查和集中行动相结合。湿地办45次组织人员对所涉及湖面、岸上实施日常巡查,共查获非法捕鱼事件134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协调和会同公安、农业、土管等部门集中联合执法3次,共查处非法捕鱼15次,处理15人,清除5户非法填湖400余立方米。
摸清家底与学习研究相结合。对沿湖周边临湖的居民住宅现状实施全面调查,并拍照画图存档。并组织全体成员到德清下渚湖和西溪湿地学习取经,提高工作人员自身对湿地的理解水平和知识水平。绍兴市和诸暨市人大、政协、政府领导也多次到白塔湖湿地指导工作。
在2007年林业部门启动了白塔湖湿地绿化工程,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采用专业队造林,根据地形、道路、岸线分布现状,在白塔湖湖岸及湖畈中的宜林地配植各类苗木。首期投入20万元,在朱家站村、七里村、何家山村等6个村以自然式种植为主,配植垂柳、玉兰、梅花等苗木2万株。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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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网上公示名单,搜狐,2019-01-29
- ↑ 亚热带季风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搜狐,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