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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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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始建于1987年,坐落在河东区二号桥建新楼内,是天津市一级幼儿园,现有六个教学班,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1]

全体教职工在“和谐、健康、快乐,给人生最坚实的起步”的办园理念引领下,营造清新雅致、和谐教育的环境;塑造身心健康、阳光快乐的教师;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幼儿;用健康的情志、多元的活动引领心智,在平等关爱每一位幼儿中,让幼儿的童年无忧无虑、色彩斑斓,为幼儿的一生发展奠基。

学习法律文件,增强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在园所阅览室设立普法角,让教职工能够在业余时间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同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在提高教职工法律意识的同时,为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学校逐步建立了由园长到领导班子成员再到一线教师逐层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着力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通过领导小组提议、教职工谏言献策的民主决策渠道,发现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改进的办法,使管理制度更加人性化,实施过程更加顺畅,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提供更为可靠的制度保证。

详解法律知识,扩大辐射影响

学校致力于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到家庭与社区中去,积极发挥教育辐射作用。结合“消防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教育契机,面向幼儿、家庭、社会开展普及法律知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常识等多项工作

结合“向群众汇报”专项行动,通过家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有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调动家长积极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在家长和幼儿园之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聘请二号桥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幼儿园法治副校长,从保安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演练等方面为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牢固基石。

通过长期的努力与坚持,学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获得家长和社区的一致好评,幼儿园与家庭、社区长期合作与交流,使“三位一体”的“未保”网络深入人心。

开展教育活动,提高保护能力

学校非常重视教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强调幼儿的自我防范与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学校研究制定了系列安全教育活动[2],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有序开展。

强化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大、中、小各年龄班以符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帮助幼儿初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萌发法律意识。结合每周的安全教育活动,拓展幼儿视野,多角度、多层面的帮助幼儿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加强防范意识。

提升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幼儿年龄较小,生活经验有限,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我们着力于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我保护技能。每月设置一个安全主题,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教师通过“安全墙”进行展示传递相应技能。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演练,包括“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消防疏散演练”等,在活动中让幼儿和教职工熟练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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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