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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盛世 |
中文名稱: 漢唐盛世 外文名稱: Han and Tang Dynasties 漢朝: 文景之治、漢武盛世 唐朝: 貞觀之治、開元盛世 |
漢唐盛世是漢朝和唐朝時文治武功及國際聲望較強盛,所以人們將漢唐兩朝出現的盛世統稱為漢唐盛世。
在中國封建社會2000多年的歷史長河中,國家統一、文化昌明、武功強盛、國威遠播,是漢唐兩朝的共同特點。漢朝有文景之治、漢武盛世等,而唐朝則有貞觀之治、開元盛世等。但是,兩個王朝在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方面,選擇的卻是截然不同的路徑。漢王朝在漢初地方分權的背景下走的是中央集權化不斷加強的 道路,唐王朝則在初期高度中央集權的背景下走的是地方分權化趨勢不斷增強的道路。
漢朝和唐朝在中國社會發展和中華民族形成的歷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華夏族由漢朝起逐漸被稱為漢族,所說的語言逐漸被稱為漢語,所寫的文字逐漸被稱為漢字,所穿的服飾逐漸被稱為漢服……漢朝為華夏文明的延續和挺立千秋做出了巨大貢獻,鑄就了《史記》、《漢書》、漢樂府、造紙術等偉大的著作與發明。唐朝由於對海外的巨大影響,在宋代時,"唐"就已經成了東南海外諸國對中國的代稱。歷宋、元至明,外國將中國或與中國有關的物事稱之為"唐"。不僅以"唐"作為"中國"之地的代稱,而且稱中國人為"唐人",中國人在國外建立的唐人街享譽海內外。[1]
漢朝
文景之治
漢朝初年,經濟蕭條,到處都是一片荒涼的景象。漢高祖及其後的漢文帝、漢景帝等,吸取秦滅的教訓,減輕農民的徭役和勞役等負擔,注重發展農業生產。文景時期,提倡節儉,重視"以德化民",社會比較安定,經濟得到發展。歷來被視為封建社會的"盛世",史稱"文景之治"。
漢王朝建立後,漢高祖、惠帝、呂后都着力於恢復農業生產,穩定封建統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文景兩帝相繼即位後,又在這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了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措施。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他即位後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為三十稅一,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減至四十錢,徭役則減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時十七歲傅籍給公家徭役的制度改為二十歲始傅,而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則為二十三歲。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即開放原來歸國家所有的山林川澤,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文帝十二年又廢除了過關用傳制度,這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繫,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促進作用。
漢文帝對秦代以來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①秦代大多數罪人,即被判處為隸臣妾以及比隸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沒有刑期,終生服勞役。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滿,免為庶人。②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的處死,輕的沒入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廢止。③秦代有黥、劓、刖、宮四種肉刑(見雲夢秦律)。漢文帝下詔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減輕了笞刑。改革的後兩項在當時和以後雖沒有認真執行,但文帝時許多官吏能夠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不事苛求,因此獄事簡省,人民所受的壓迫比秦時有顯著的減輕。
文景兩代對周邊少數族也不輕易動兵,盡力維持相安的關係。呂后時,南越王趙佗自立為帝,役屬閩越、西甌、駱,又乘黃屋左纛,與漢王朝分庭抗禮。文帝即位後,為趙佗修葺祖墳,尊寵趙氏昆弟,並派陸賈再度出使南越,賜書趙佗,於是趙佗去黃屋左纛,歸附漢王朝。文帝後元二年(前162年),又與匈奴定和親之約,此後匈奴雖背約屢犯邊境,但文帝只是詔令邊郡嚴加備守,並不興兵出擊,以免煩擾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為封建社會的盛世,與文帝個人勵精圖治是分不開的。他即位不久,就廢止誹謗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膽地提出不同的意見。秦代以來有所謂"秘祝"之官,凡有災祥就移過於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詔廢除並且聲明:百官的錯誤和罪過,皇帝要負責。次年,他又禁止祠官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當節儉,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之物都沒有增添。他屢次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物。他所寵愛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不施文繡。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聽說要花費百金,等於中人十家之產,於是作罷。因為文帝提倡儉約,所以當時國家的財政開支有所節制和縮減,貴族官僚也不敢濫事搜括,奢侈無度,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這是"休養生息"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文景兩代採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結果,使當時社會經濟獲得顯著的發展,封建統治秩序也日臻鞏固。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還歸田園,戶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國大者至三四萬戶,小的也戶口倍增,而且比過去富實得多。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餘錢至數十錢。
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化進程
漢代推進中央集權化進程的背景是漢朝初期廣泛存在的分封制和諸侯王國,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化進程實質上也是分封制不斷被改造、諸侯王國權力不斷被限制的過程。
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爭取勝利,曾先後分封異姓功臣七人為王。劉邦稱帝後,又逐個清除異姓王,並先後分封了九個同姓王。這樣,漢帝國的版圖以朝廷直轄15郡為中心,形成了"諸侯比境,周匝三垂"的基本格局。漢初,一方面在部分地區推行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的郡縣制,另一方面又在許多地區推行由中央間接控制地方的分封制和建立諸侯王國,造成了地方權力結構的複雜局面。郡縣制體現的是中央對地方直接統轄和直接管理的關係,以中央集權為主要特徵,屬於單一制的範疇。分封制體現的是中央對地方間接統轄和間接管理的關係,以地方分權為主要特徵,屬於複合制的範疇。漢初,諸侯王國的地域大於中央轄郡,地位高於中央轄郡,這表明漢初地方的基本性質是分封制為主郡縣制為輔或曰複合制為主單一制為輔的地方分權制。這就是漢代推進中央集權化進程的歷史背景。
從漢高祖劉邦到漢武帝劉徹,漢朝統治者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曾採取過一系列改造分封制和削弱諸侯王權力的措施,如剪除異姓王、分封同姓王、"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平定吳楚七國之亂、頒布"推恩令"等。這些措施,人所周知,耳熟能詳,筆者不擬重複,這裡只想從諸侯王國政區性質變化這一側面來談西漢推進中央集權化的歷史進程。
漢初諸侯王國性質的變化過程大約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在漢高祖初年分封異姓王時期,諸侯王國是一種高度自治的政治實體。諸侯王在本封國內具有完整的行政權,可以任免幾乎所有的王國官員。王國向中央承擔的義務似乎只有定期朝貢和不定期提供兵役。這一時期,在中央權力結構方面,是以皇帝為中心的君主專制政體。在地方權力及中央與地方關係方面,則是地方分權的分封制與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的結合而以地方分權為主。
在漢高祖分封同姓王至漢景帝時吳楚七國之亂以前,諸侯王國是一種基本自治的政治實體。諸侯王在封國內具有不完全的行政權,可以任免大多數王國官員,除中央代置丞相外,諸侯"得自除內史以下"、"自除御史、廷尉、宗正、博士,擬於天子"(《史記·五宗世家》)。這一時期中央雖然採取過"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政策,某些封國的實力遭到削弱,但依然存在"夸州兼郡、連城數十"(《漢書·諸侯王表序》)的強大封國,諸侯王國的總體實力依然如初。因此這一時期漢代的政體性質基本類同前一時期。當然,中央集權因素具有某些量的增加。
在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至漢武帝前期,諸侯王國是一種有限自治的政治實體。諸侯王在本封國內只有部分決策權,可以任免部分級別較低的王國官員。《史記·淮南衡山王列傳》載,漢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衡山王劉賜犯有過失,"有司請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史記集解》引如淳語:"《漢儀注》吏四百石以下,自調除國中。今王惡,天子皆為置之",在此之前衡山王至少有處置四百石以下官吏的權力。這足證吳、楚亂後諸侯王仍有任免中下級王國官員的權力。這一時期,在地方權力及中央與地方關係方面,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比重基本是平分秋色。地方分權為主的時代已經成為歷史。
漢武帝後期以後,諸侯王國完全失去了行政權。諸侯王"官職皆朝廷為署,不得自置"(《後漢書·百官志五》),官員的任免權完全被剝奪。"諸侯唯得衣食租稅,不與政事"(《漢書·諸侯王表序》)。諸侯王之號除了僅表示政治身份和獲取經濟利益外,已不再具有其他政治意義。從此,諸侯王國的自治實體色彩消失殆盡,儘管形式上仍與郡縣制並存,但體現在中央與地方關係方面的性質完全變成了單一制的中央集權,封國只是地方政治制度的一個特殊形式而已。至此,漢王朝完成了推進中央集權化進程的歷史任務,實現了地方政體由複合制向單一制的轉變。
唐朝
貞觀之治
貞觀之治是指唐朝初期出現的太平盛世。唐太宗繼承唐高祖李淵的國策,並進一步將其發揚光大,治國平天下,取得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期間唐太宗能任人唯賢,知人善用;開言路,虛心納諫,重用魏徵等;並採取了一些以農為本,減輕徭賦,休養生息,厲行節約,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了安寧的局面。當時年號為"貞觀"(627年--649年),史稱"貞觀之治"這是唐朝的第一個盛世,同時為後來的開元盛世奠定了基礎。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23年,使唐朝經濟發展,社會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出現了空前的繁榮。由於他在位時年號為貞觀,所以人們把他統治的這一段時期稱為"貞觀之治"。"貞觀之治"是我國歷史上最為璀璨奪目的時期。
太宗從波瀾壯闊的農民戰爭中認識到人民群眾力量的偉大,吸取隋朝滅亡的原因,非常重視老百姓的生活。他強調以民為本,常說:"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太宗即位之初,下令輕徭薄賦,讓老百姓休養生息。唐太宗愛惜民力,從不輕易徵發徭役。他患有氣疾,不適合居住在潮濕的舊宮殿,但他一直在隋朝的舊宮殿裡住了很久。他還下令合併州縣,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於減輕人民負擔。
貞觀之初,在唐太宗的帶領下,全國上下一心,經濟很快得到了好轉。到了貞觀八九年,牛馬遍野,百姓豐衣足食,夜不閉戶,道不拾遺,出現了一片欣欣向榮的昇平景象。
太宗在位20多年,進諫的官員不下30人,其中大臣魏徵一人所諫前後200餘事,數十萬言,皆切中時弊,對改進朝政很有幫助。
太宗十分注重人才的選拔,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原則。太宗認為只有選用大批具有真才實學的人,才能達到天下大治,因此他求賢若渴,曾先後5次頒布求賢詔令,並增加科舉考試的科目,擴大應試的範圍和人數,以便使更多的人才顯露出來。?由於唐太宗重視人才,貞觀年間湧現出了大量的優秀人才,可謂是"人才濟濟,文武兼備"。正是這些棟樑之才,用他們的聰明才智,為"貞觀之治"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說:"國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為準。"作為一位萬人之上的君主能夠說出這樣一番話來,唐太宗不愧是一位開明的皇帝。法律制定出來後,唐太宗以身作則,帶頭守法,維護法律的劃一和穩定。在貞觀時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太宗又反覆思考,慎之又慎。他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由於太宗的苦心經營,貞觀年間法制情況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載貞觀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幾乎達到了封建社會法制的最高標準--"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
以民為本的思想,廣開言路,虛懷納諫的胸襟;重用人才,唯才是任的準則;鐵面無私,依法辦事的氣度構成了貞觀之治的基本特色,成為封建治世最好的榜樣,使唐朝在當時與西方國家相比,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貞觀王朝的強盛是中國的任何一個王朝都無法比擬的。縱觀中國歷史上的幾個強盛王朝,強盛的標誌不外乎國富兵強和民豐物阜,在深層文明(主要指制度和文化遺產)上作出突出建樹的有貞觀王朝。正因為有了貞觀之治的基礎,武則天才能做到"政啟開元",從而為開元盛世奠定基礎。開元盛世的富庶有大詩人杜甫的一首詩"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 為證。與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相適應,唐王朝的國際威望也達到了頂峰,對外戰爭取得連綿的勝利,連續百餘年保持連續不斷的進攻態勢,疆土極度擴張,朝鮮、漠北、西域的遼闊疆土相繼併入中國的版圖,西部疆土直達鹹海東岸的石國(中亞細亞塔什干城)。除了這些人所共知的豐碩成果外,貞觀王朝的文明程度在當時世界也是首屈一指的,下面幾條文明成果使大漢民族成為當時已知世界最最優秀的民族。
貞觀年間,農民占有一定土地,賦役負擔減輕,有了安定的生產和生活環境,大量荒地被開墾出來,社會經濟出現了繁榮景象。那時候,政治比較清明,經濟發展較快,國力逐步加強。
開元盛世
唐玄宗李隆基一心想仿效唐太宗,也做一個英明的君主。即位以後,唐玄宗勵精圖治,開始施展他的政治抱負和治國才能。前期(開元年間)政治清明,勵精圖治,任用賢能,經濟迅速發展,使得天下大治,唐朝進入全盛時期,並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史稱"開元盛世。
首先大刀闊斧地精簡機構,裁減人員,並對官吏進行嚴格的考核。經過一番精心整飭,官吏隊伍面貌為之一新,充滿了健康、向上的活力,使國家機構這架機器正常地運轉起來了。
從開元九年(721年)到開元十三年(725年),玄宗下令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規模的檢田括戶運動,意即檢查"黑地"和豪強蔭庇的"客戶",經過查檢,把檢括出來的土地全部沒收,按均田制分給無地的農民使用;對於帳外人口,一律登記註冊,就地入籍。檢田括戶歷時4年,經過辛勤努力,中央政府增戶88萬,檢出大量土地,使國家財政收入增加數百萬。
玄宗還從自身做起,大開節儉之風,凡宮中乘輿服御、金銀器物、珠玉錦繡等奢侈的東西統統焚毀,後宮嬪妃自后妃以下者都不得佩珠玉、刺錦繡;禁止天下採珠玉、織錦繡等物,違者杖罰一百。
通過玄宗的一系列措施和努力,農業大大向前發展,農民不再因過重的賦稅舉家外逃,而是積極性很高地從事耕作,四海之內,無論山川還是溝壑,都出現了一派牛耕農作的興盛景象。糧食獲得大豐收,當時一斗穀物,多則一二十文錢,少則幾文錢,天下戶口猛增至840餘萬。
隨着農業的發展,商業、手工業及文化科技事業也隨之繁榮發達起來。許多海外商人、使者慕大唐盛名而來,最遠的波斯、大食(伊朗)都派使節來參觀、訪問以示友好。當時的唐朝已成為亞洲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中心
經過十幾年的努力,唐玄宗把國家治理得不僅國富民強,而且響譽世界,經濟達到空前的繁榮,大唐達到了極盛時期。人們把唐玄宗統治的這一時期稱為"開元盛世"。
唐王朝的地方分權化趨勢
與漢代的中央集權化趨勢相反,唐代則呈現出明顯的地方分權化趨勢,即唐代初期高度的中央集權體制逐漸趨於弱化,地方擁有權力的範圍和強度不斷增強,形成了唐後期藩鎮林立,叛亂頻仍的局面,最後演變成為五代十國的分裂局面。唐代地方分權化趨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大政區"道"或曰藩鎮(方鎮)的形成,二是地方權力的擴大。
唐代的地方政區制度本來是州縣兩級制或郡縣兩級制(天寶年間以前為州縣兩級制,天寶年間為郡縣兩級制),但安史之亂以後又出現了凌駕於州郡之上的藩鎮,當時的藩鎮往往被稱為"道",因此道成為最高一級地方政區實體,唐代的地方政區制度於是由前期的州縣兩級制變成了後期的道州縣三級制。
唐代前期的地方在高度的中央集權體制下幾乎沒有什麼權力。在人事權方面,不僅州縣主要官員由朝廷任免,其他僚佐的任命也一概權在中央,西漢以來通行於魏晉南北朝的僚佐辟署制,在隋文帝時期早已廢除,"海內一命以上之官並出於朝廷,州郡無復有辟署之事"(《文獻通考》卷39《選舉·辟舉》)的局面一直延續到了唐前期。在財政權方面,由於唐朝實行中央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作為當時財稅制度主體的租庸調製,無論是稅種、稅率,還是徵稅時間、輸納方式等等,全由中央制定,"國家稅收由中央統收統支,地方政府只有依法徵稅、納稅和輸稅的義務,沒有制稅的權力和擅自支用國家稅收的權力"(李治安等《唐宋元明清中央與地方關係研究》第40頁)。在軍事權方面,除了納入地方政區序列的都督府、都護府具有一定權力外,地方在平時既無統兵權,也無調兵權,根本就沒有置兵權。
到了唐後期,地方權力與前期相比不啻有天壤之別。在人事權方面,且不說割據型藩鎮"文武將吏,擅自署置",即使非割據型的一般藩鎮也擁有廣泛的權力空間。安史之亂後,唐玄宗在西幸途中曾下令"其諸路本節度使虢王巨等並依前充使。其署置官屬及本路郡縣官,並任自簡擇,署訖聞奏"(《資治通鑑》卷218),"任自簡擇"官屬和郡縣官雖是戰爭期間賦予地方節度使的臨時權力,但實質上這種權力在戰後仍得到相當程度的保留。藩鎮節帥不但可以辟署幕僚,也可以通過差遣的形式任命管下州縣的官吏,李德裕《會昌一品集》卷16《潞磁等四州縣令錄事參軍狀》就稱澤潞鎮"緣地貧俸薄,無人情願,多是假攝"。潞磁等四州的縣令和錄事參軍"多是假攝"就是差遣,而且"以前並是積久之弊",說明相沿已久。唐後期藩鎮人事權的擴張於此可見一斑。在財政權方面,唐前期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制也被打破,地方擁有了前所未有的賦稅分割權。建中元年(780年)實行的兩稅法,以大曆十四年(779年)為基準,確定各州府徵稅總數以及送使、留州的數量,啟動了唐王朝建立中央與地方賦稅分割制度的進程。至元和年間,唐憲宗"分天下之賦以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新唐書·食貨志二》),標誌着唐後期中央與地方分割兩稅和中央對兩稅收支實行定額管理的新體制的全面建立。至於軍事權方面,唐後期的藩鎮,無論是擁兵一方軍政自專的割據型藩鎮,還是以向朝廷提供財源為主的財源型藩鎮,或者是以防止邊地少數民族騷擾為主要任務的御邊型藩鎮,以及以牽制對付割據藩鎮為目標的防遏型藩鎮,都擁有一定數量的常備軍。有學者統計,唐後期全國軍隊近百萬,藩鎮軍約占其中的80%,是當時武裝力量的主要構成部分。藩鎮的軍事權構成了唐後期地方權力最鮮明的特色。
當然,唐後期地方權力的擴大並不限於以上三個方面,即便如此,從以上所述也足以看出在中央集權衰弱的同時,地方擁有越來越廣泛的權力,在地方和國家事務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可以這樣說,地方分權化是唐代中央與地方關係運動的基本趨勢。
百花齊放
總述
漢代是中國歷史上科技與文化非常輝煌的一個時期。國家也非常重視教育和學識。東漢桓帝時,僅太學生就號稱有3萬人。
史學方面
司馬遷的《史記》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為以後兩千年正史的編纂提供規範。全書分為十二本紀、十表、八書、卅世家、七十列傳,共一百卅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班固所編寫的《漢書》分為十二紀、八表、十志、七十列傳。全書體例仿效《史記》,惟改"書"為"紀",廢"世家"入"列傳",還開創了刑法、五行、地理、天文、藝文四志和《百官公卿表》。《漢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內容完整的斷代史。更是成為了以後歷代王朝撰寫本朝歷史的範本。而兩漢時期其他的史書還有《東觀漢書》、《漢紀》和《吳越春秋》等。很多西方學者認為,漢代的作家所開創的史學標準,直到18世紀都一直領先於世界。
漢代在立國時用無為而治之法,文景時期,又用黃老思想為主,並輔以儒家和法家思想為法制指導思想,不僅強調無為,還注重禮與德的作用,既承認法律的重要性,又堅持約法省簡,務在安民。 而從漢武帝之後,統治者又確立儒家思想成為了正統思想,並輔之以法家思想為法制指導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輔",即先用德禮教化,教化無效再施之以刑罰。這種剛柔相濟的治國之道,成為漢武帝以後漢王朝法制的指導思想。這一思想對後世歷代王朝的立法影響很大。漢宣帝曾有名言:"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便是這種思想的精闢闡述。由於秦始皇焚書坑儒所毀壞的很多文獻書籍,通過漢代學者的不懈努力和發掘記錄得以重現,包括五經當中的古文尚書,也是這時候發掘整理出來的。漢武帝採納董仲舒的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經學成為學術主流。由於不同學者對經書的理解與記憶都有偏差,學術也被分為不同流派。宣帝時期,在太學中立學官的,《易》有三家,《書》有三家,《詩》有三家,《禮》有一家,《春秋》有兩家,共十二博士。東漢初年,增加到十四博士。到東漢晚期,古文經學走向發達,今文經學日益衰微。
漢政府設立樂府,搜集民間詩歌,即為樂府詩,後世的《樂府詩集》《古詩十九首》《玉台新詠》中便搜集了不少漢代樂府詩,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也是寫成於漢代末年。賦是一種新的文學體裁,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張衡的《二京賦》等均為千古傳頌的文學名篇。漢代時期,隸書亦漸漸取代小篆成為主要書寫字體,而隸書的出現則奠定了現代漢字字形結構的基礎,成為古今文字的分水嶺。這一時期,還出現了標點符號的雛形。
科技方面
西漢時期已經開始使用絲絮和麻造紙,是紙的遠祖,而東漢時的蔡倫改進了造紙術,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紙。造紙術成為中國的四大發明之一。東漢張衡製成了世界上第一台能夠預報地震的候風地動儀。落下閎等人制定的《太初曆》第一次將二十四節氣訂入曆法。張仲景因《傷寒雜病論》而被尊為中華"醫聖"、中醫之祖。而史書記載華佗更是世界上最早採用全身麻醉的醫生(其真實性現在受到陳寅恪等的質疑)。公元前一世紀的《周髀算經》及東漢初年的《九章算術》則是數學領域的傑作。其中,《九章算術》是對戰國、秦、漢古代社會創立並鞏固時期數學發展的總結,列有分數四則運算、今有術(西方稱三率法)、開平方與開立方(包括二次方程數值解法)、盈不足術(西方稱雙設法)、各種面積和體積公式、線性方程組解法、正負數運算的加減法則、勾股形解法(特別是勾股定理和求勾股數的方法)等籌算方法,形成了一個以籌算為中心、與古希臘數學完全不同的獨立體系。 漢代也是中國最早發明瓷器燒造的時代。這個時期還發明了蒸餾法、水力磨坊、現代馬軛和肚帶的原型、漆器、用於冶金的往復式活塞風箱、出現於漢末的獨輪車、水車和吊橋。造船已經採用了防水隔艙、多重桅和船尾柱舵,並且開始使用羅盤。此外,血液循環也是首先在此時發現。兩漢時期,中國的冶煉技術也有長足的發展和進步,鑄錢技術成熟,如三銖錢、五銖錢等。彩繪工藝獨特,如馬王堆所出土的帛書彩繪,各種生活用品齊全,如有"漢代魔鏡"之稱的銅鏡,煮鹽技術也不斷提高,兩漢出現了蒸餾酒,釀酒水平臻於完美。農業技術大幅度提高,東漢早期出現了水排等新式灌溉工具。
漢朝也是中國宗教的勃興期。佛教在漢明帝時期傳入中國,白馬寺是中國第一間佛寺。道教也是在東漢末年宣告形成的。東漢末年,道教分為兩大流派,一支為太平道;另外一支為天師道,亦稱為五斗米道。而五斗米道內部還有一個大支派,以于吉為教主,在長江下游地區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