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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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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属于永州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计划基建科(交战办)、安全法制科、运输综合科(科技)、纪检监察室、城市客运科等8个科室。

机构简介

下辖正处级单位1个(永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企业)、副处级单位4个(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永州市地方海事局、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1]处、永州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正科级单位3个(永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永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办、永州市第二公交公司)。到2013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2.2989万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其中有国道813公里,省道3020公里,县道2611公里,乡道4912公里,村道11576公里,专用公路57公里;按技术等级分,其中高速公路489公里,一级公路57公里,二级公路942公里,三级公路607公里,四级公路18513公里,等外公路2381公里;乡镇通沥清或水泥路达到100%,建制村通达率、通畅率达到99.77%、93.61%;全市公路密度按国土面积计算达到102.63公里/百平方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为6.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规范性文件、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2]控制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市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协助市本级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收费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并指导交通行业发展和改革;依法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管理、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组织全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全市交通规费征稽工作;负责运政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组织全市航道、渡口、码头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水运规费征稽;负责航道航政的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0]7 号)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发[2010]8 号),设立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和市国防动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各县区人民政府辖区内农村公路(含汽车站场、小型水上建设项目和农村渡口渡船)的建设、保养、管理职责和交通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及农村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职责交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将各县人民政府辖区内的水上交通监督管理职责交由各县人民政府承担。

(五)将由市公路局垂直管理的 11个县区公路局和由市地方海事局垂直管理的祁阳、双牌、道县、宁远地方海事处分别下放其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管理。

(六)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七)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拟订有关措施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运政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工作;负责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干线公路、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干线公路、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调度、计划生育、食宿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工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市直交通单位的妇女和青年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

(三)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财务会计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直属单位及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协助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直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公路、航道和港站场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参与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工作。

(五)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并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规政策咨询、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永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综合科

组织制订有关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线路、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制订科技规划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展科技合作交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与推行应用,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七)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科

拟订全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辖区城市客运管理措施细则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指导全市城市公共客运节能减排工作。

(八)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科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划;组织本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协同单位处理有关问题;强化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军事机密;承担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人员编制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28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 4名,纪检组长 1名,总工程师 1名,总会计师 1名,工会主席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 10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现状。

五、其他事项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二)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永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永州市第二公共交通公司成建制划归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