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加挂揭阳市粮食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揭委发[2009]13号)设立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拟订和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及产业政策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宏观经济管理
1、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 宏观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搞好重大项目布局,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 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1]。
2、及时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属于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国家、省规定需核报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及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3、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2]、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省市合作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职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八)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九)(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 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十二)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拟订粮食管理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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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05-25
- ↑ 重磅!广东揭阳正式核准批复7个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共计5500MW!(附项目清单),搜狐,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