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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是傳統中國、朝鮮、越南、琉球等社會對具有一定聲望和地位的知識分子和官吏之統稱。官員選拔制度(察舉制、九品中正制及科舉制度)是其形成的制度基礎。士大夫既是國家政治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社會上層文化、藝術等的創造者和傳承者。中國將人分為貴族和平民,平民又分「士」、「農」、「工」和「商」四種。 「士人」,則是對讀書人的統稱。既包括貴族(地主階層)中的讀書人,也包括沒有官銜的平民士人。士人屬於「勞心者」。孟子言「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反映了這些地區傳統社會對「士人」身份的推崇。
「士大夫」一詞,由周代封建制度中「大夫」和「士」兩個稱號演變而成。「士」於殷商、西周時,和平時期任官吏,爭戰時為兵卒,文武相通。戰國時期,全民皆兵,士人不復有保衛國家的責任,演變為文人、官僚性質,成為保衛文化學術尊嚴之士。西漢前期,「士大夫」一詞主要指武人或軍官;其後士族興起,及至東漢,「士大夫」乃成為士族、官員、豪族的通稱。
地位
士大夫屬統治階層,一般擁有官銜,出現確立科舉制的唐代,並在宋代取得穩固的社會地位。經濟方面,士大夫多是地主,田地卻不是其必要條件。士大夫的特徵是知識,擁有儒學教養,即讀書人。正因其儒學教養,士大夫有資格通過科舉而從政。
四民之中,士屬特權階層,士大夫可透過僕役提出訴狀。即使被告,審案時被州縣拘捕的,基本上也是僕役。對士人不可單呼其姓,必須使用某「省元」的稱呼。有些士大夫和士人濫用權位,成為「武斷鄉曲」的豪強、「形勢戶」,勾結地方官控制地方。
士大夫是官場的成功者,財產主要視乎官職大小,仰賴俸祿。科舉的推行,使朝廷上領導的家族時有變換。如北宋初期李宗諤一家三代顯赫,宋真宗已覺了不起[1]。往往在四、五代之間,士大夫家族就完成了由興至衰的歷程。
功能
士人是支撐社會、維持鄉村秩序的中堅力量,也是官僚士大夫的「預備軍」。理學家認為,士人理想的處世方式是:1.輕財急誼,並不吝嗇,援助族人、鄉里中的窮人;2.調停紛爭,據理調停族人、鄉里的種種紛爭,不必上訴地方官;3.輕視功名利祿;4.志在性理之學;5.合乎禮教。如有官職,則應有能力處理不法行為,作風清廉。
理想的「士大夫」懷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語)的崇高道德使命感[2]。因此,政治是他們人生的第一要務;但同時,他們的文化素養也決定了他們是文學、書法、繪畫、篆刻、古董收藏等等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者和創造者。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文人畫」,由於宋徽宗個人的愛好而大力提倡士大夫投入繪畫創作。這進一步提高了繪畫的文化品位和藝術性。宋代以後,一般歷代的大詩人、大畫家、大書法家,絕大多數也都是曾在政府中擔任要職的官員。如蘇軾、米芾、蔡京等等。像唐朝的李白那樣,沒有太多政治經歷,全憑詩文著名的「自由知識分子」幾乎絕跡。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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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北宋初期家族倫理文化與基層社會控制概述,行知部落
- ↑ 范仲淹千古吶喊: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搜狐,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