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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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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机场专项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高速公路[1]和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市公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民用机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民用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2]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九)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综合编写全局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专题报告及领导的有关讲话稿;负责公文处理、档案、保密、内保、信访、信息、机要、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局务会议和其他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及内外宾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处室间的协调,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及督、催、查办工作。

政治处

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市交通局工作委员会、妇联、交通文联、交通体协等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交通系统的计生、综治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成人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法规处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法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检查、监督和协调交通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办理交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负责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收集和研究国内外交通经济政策、科技情报和法制建设等信息资料并负责管理;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申报、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协调交通经济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运输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水陆运输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运输计划;协调全市运输生产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水陆交通运输、城市出租汽车等行业管理;检查督促交通水陆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指导文明港站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参与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财务审计处

指导和管理交通行业融资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规费稽征、通行费收取和手扶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票证领发、核销、上报等工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财务预决算的审核和财务检查,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和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

建设管理处

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参与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实施、管理、督查;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审批或报批;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交、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和定额工作的管理;负责路政、航政管理及“三防”和交通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发展规划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计划、统计、基本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制订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全市综合运输网规划、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及其他行业有关交通运输的规划研究和编制;管理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归口审核、汇总、报送、下达公路、水路基本建设、站场建设、技术改造、国防交通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运输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省、市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衔接和争取立项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和后评价工作,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交通运输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制度管理工作,发布交通统计信息;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指导督促交通战备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训练和战备演练;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