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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日语:南満州鉄道/みなみまんしゅうてつどう Minami-Manshū Tetsudō)简称南满洲铁道或满铁,缩写为SMR,是大日本帝国为了经营中国东北夺得路权而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创立

1904年日俄战争,1905年日军获胜,原来由沙俄修建的中东铁路长春旅顺段被转让给日本,改称为南满铁路。1906年日本国家预算为4亿圆,日俄战争中临时军事费却有17亿圆之多,合算战争相关费用更接近20亿圆,向英美借调外债亦超过10亿圆。为管理铁道,1906年6月7日,以明治天皇的名义发布第142号敕令,公布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成立之件》。9月,满铁股票募集倍率为1,000倍,没多久即告售罄。11月26日在东京正式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满铁第一代总裁后藤新平男爵,后来在伦敦发行公司债,又调配2亿圆资金。后藤新平早在1906年就开始计划移入日本人,实际上确实没有人自发想到满洲。1907年,会社总部从东京迁往大连。以国策起家之满铁,创业之初,总裁及其下员工都意志高扬,而后逐渐官僚化。

解散

1942年,满铁总部由大连迁往新京[1]。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满洲国失去所有管辖权,而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亦停止运作。其资产大多被苏联红军接收并拆运回国。满铁资产清算工作直至1957年才最后结束。

经营路线

1907年(明治40年)四月至七月间,满铁先后从日本及沙俄政府间接受大连至宽城子间共计1150.8千米的铁路及支线,并于一系列标准轨改轨、线路改建及复线化工程之后形成满铁本社直属线路之路网骨干(社线)。同时,在1935年(昭和10年)满洲国从苏联赎买全部中东铁路(北满铁路)之后,满洲国有铁道(国线)成立,其所辖线路亦委托满铁进行经营。除此之外,原属朝鲜总督府铁道的一部分朝鲜北部铁路线(北鲜线)亦由满铁满铁负责经营。

其他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曾被称为“日本在中国的东印度公司[2]”,即以公司的名义实行殖民经略。因此满铁也被称为“殖民会社”。满铁建立之初,日本人土地只有铁路及其周边、车站周围等附属土地。满铁还在铁路两侧拥有16.7米至3000米不等的满铁附属地,附属地总面积达482.9平方公里。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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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前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他还有另一种身份
1906年,日本政府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