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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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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歲以後則專心於[[北朝]]的[[石碑書法]]。他的書法,用墨厚重,墨色濃墨豐潤,但是骨架結構則非常剛勁,結合了柔與剛的兩面,別具特色。
 
 七十歲以後則專心於[[北朝]]的[[石碑書法]]。他的書法,用墨厚重,墨色濃墨豐潤,但是骨架結構則非常剛勁,結合了柔與剛的兩面,別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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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8年11月3日 (六) 00:08 的修訂

劉墉(1719年-1805年),字崇如,號石庵山東諸城注溝鎮逄戈莊村(今屬高密)人。清朝乾隆、嘉慶年間政治人物,書法家。

生平

劉墉為大學士劉統勳之子。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二甲第二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編修,再遷侍講。乾隆二十年(1755年),劉統勳獲罪,劉墉也被奪官下獄。

不久,其事解決,又賞編修,出督安徽學政,改任江蘇學政。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任山西太原府知府,因失察下屬「侵帑」,被發往軍臺效力。年餘被放還,受命在修書處行走。不久,因受其父恩澤,仍以知府用,知江蘇江寧府,任內有清名。次年升江西鹽驛道,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遷陝西按察使。次年,其父統勳病卒,因丁憂去職。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劉墉守喪結束後,被授予內閣學士,在南書房行走。逾年調江蘇學政。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江蘇省東台縣監生蔡嘉樹唆使如臯縣民童志璘向劉墉告發已故的江蘇東台縣舉人徐述夔生前的作品集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明朝期振翮,一舉到清都」的詩句,當時徐述夔和其子徐懷祖皆已故物,仍被開棺戮屍,孫子徐食田、徐食書、徐首發被處斬。為徐詩作序的已死禮部尚書沈德潛,也被戮屍。[1]歷遷戶部、吏部侍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任湖南巡撫[2],次年遷左都御史,仍直南書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奉命與尚書和珅錢灃前往山東巡按巡撫國泰貪污及縱容下屬之事,查訪案情有功,被授予工部尚書,充上書房總師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直隸總督,兩年後被授職協辦大學士。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因「諸皇子師傅久不入書房」而被降為侍郎銜。不久,授內閣學士,歷升順天學政、禮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任禮部尚書,署吏部尚書,不久實授。嘉慶二年(1797年),授體仁閣大學士。嘉慶四年,加封太子少保

嘉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05年),劉墉在北京病逝,當天還到南書房當值,晚上宴會客人,「至晚端坐而逝」。[3]享年八十五歲。朝廷追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清。[4]

相傳劉墉有駝背,所以他在民間有個外號叫作劉羅鍋,但並不符合史實。嘉慶帝曾稱劉墉為「劉駝子」,但劉墉當時是八十多歲的老人。[5]

書法

劉墉擅書法,工書,尤長小楷,其書用墨厚重,貌豐骨勁,別具風貌,為清一代書法家,也兼及顏真卿蘇軾。其書法最初從元代趙孟頫入手,至中年方自成一家,以為師,筆意古厚。與鐵保翁方綱成親王並稱為清代四大書法家。

劉墉書寫杜甫詩句之手卷時,書於水紅色、鉤金花的紙張上,十分別緻。起始的一首詩題名為〈縛雞行〉,敘述小僕綁著雞要到市中去賣,引起了詩人對人、雞、蟲三者間的一些感概,內容頗有意趣。至於在書法方面,圓潤婉轉的字體,看似柔軟無骨,實際上卻是將勁道隱藏於豐厚的外貌中,相當的內斂,前人評論劉墉的書法為棉裡藏針,應即此意了。

七十歲以後則專心於北朝石碑書法。他的書法,用墨厚重,墨色濃墨豐潤,但是骨架結構則非常剛勁,結合了柔與剛的兩面,別具特色。

參考資料

  1. 《東華錄》乾隆上諭:「徐述夔所作逆詞,若非劉墉據實陳奏,幾至漏網。」
  2. 光緒《湖南通志》說:「(劉墉)政簡刑清,吏民畏服。嘗勸捐州縣社倉谷凡十二萬石,民以為便」。
  3. 《嘯亭雜錄》記載劉墉死時,「鼻注下垂一寸有餘」。
  4. 《清史稿·卷302·列傳八十九》:墉,字崇如,乾隆十六年進士,自編修再遷侍講。二十年,統勳得罪,並奪墉官下獄,事解,賞編修,督安徽學政。疏請州縣約束貢監,責令察優劣。督江蘇學政,疏言府縣吏自瞻顧,畏刁民,畏生監,兼畏吏胥,闒冘怠玩。上嘉其知政體,飭兩江總督尹繼善等淬厲除舊習。授山西太原知府,擢冀寧道。以官知府時失察僚屬侵帑,發軍臺效力。踰年釋還,命在修書處行走。旋推統勳恩,命仍以知府用,授江蘇江寧知府,有清名。再遷陝西按察使。丁父憂,服闋,授內閣學士,直南書房。遷戶部、吏部侍郎。授湖南巡撫,遷左都御史,仍直南書房。命偕尚書和珅如山東按巡撫國泰貪縱狀,得實,授工部尚書,充上書房總師傅。署直隸總督,授協辦大學士。五十四年,以諸皇子師傅久不入書房,降為侍郎銜。尋授內閣學士,三遷吏部尚書。嘉慶二年,授體仁閣大學士。命偕尚書慶桂如山東讞獄,並按行河決,疏請寬濬下游。四年,加太子少保。疏陳漕政,僉丁不慎,途中盜米,致有鑿舟自沉,或鬻及檣舵,舟存而不可用,請飭各行省僉丁宜求殷實,皆如所議行。九年,卒,年八十五,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清。墉工書,有名於時。
  5. 余沐,《正說清朝十二臣》第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