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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时空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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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时空深处》中国当代作家刘建国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迷失在时空深处

宇宙万物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名字。头顶着的叫天,脚踩着的称地,中间走的是人,地下面的统统姓鬼。

天空飘着云,水里游着鱼,路上跑着车,老太太扭着广场舞。牌桌上“修长城”的男女肯定是“麻友”,树荫下搂抱的那对可不一定就是夫妻。穿西装夹皮包抬手腕看手表的叫工人,戴草帽敞汗衫抡锄头望日头的是农民。工人有极强的时间观念,闹铃在耳边响起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已在心里盘算着如何将时间细致地分割为小时分钟,甚至掐成秒。相比于工人,农民的时间概念则是混沌的,当他们的眼睛睁开时,黑夜随之也被目光照亮成黎明,于是便有了上午,下午,白天,黑夜的认识。他们将日子都压缩成农历,把礼拜天搬到地里去过。上帝造了六天人就很累了,于是在第七天休息了一下,而农民修理地球一辈子,也舍不得给自己放哪怕一天假。

当荒凉的戈壁滩上矗立起高楼大厦时,喧嚣就成了主人,城市也随即诞生了。路的主人是鞋子,柏油马路注定是高跟鞋奏响贵族音乐的舞台。行走在繁华尘世,眺望比楼厦还高远的梦想,我匍匐前行。黄胶鞋里“窟楚,窟楚”挤出来的胶皮味,在高档香水的嘲笑声下又自卑地钻进了鞋子里。 坐下来歇口气抬抬手腕,我看见了半截长满长毛的黑黝黝的胳膊——我根本就没戴过手表。即使戴了,我也不可能追赶上城市工人的脚步,就像新疆时间永远要落后内陆时间两小时一样。

繁华注定只是一场浮华的梦。从踏上城市的第一天起,我的身份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隔三差五接受“暂住证”的盘查,业已明白无误地表明自己正行走在“盲流”的大军中。 在被南方人总结出“甘肃洋芋蛋,能吃不能干”的真理性论断后,我只能干些那种不动脑子的蠢货才肯干的搬砖、拉车、打土块的粗活。睡在黑暗狭小的地下室里,卑微的“土豆”做起了鹰击长空的大胆梦想。

然而,强行插上去的翅膀终究扇不起巨大的气流,在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墙壁上撞得头晕眼花,落在地上是已是支离破碎。“质本洁来还洁去”,为了生计我逃离城市来到戈壁滩。所有沧桑的、枯瘦的、不死不活的草木并未因我的到来而变得葱茏葳蕤,几千年前它们自生自长时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几千年后,当它们随着地球消亡之前,它们依然叫胡杨树、骆驼刺和梭梭草。

田野里长着一片棉花,我见证了每一粒种子埋进土壤,发芽,成长,开花,采收的全过程,对它们的熟识程度超过了我自己。它们只知道向着阳光微笑,对着风儿点头,谁给它浇水除草、喷药施肥都不重要——它穿在谁的身上都会散发出温暖,到谁的手里也能变成财富。它甚至宁可和棉铃虫红蜘蛛交朋友,也不想与我为伍。

棉花并不认识我,戈壁滩的风也不认识我,第一年它吹裂了我的手脚,迷乱我的眼睛,这是对一个擅自闯入者的善意警告。第二年它在我额头上刻下了皱纹,苍老了面容,这是对不懂得知难而退的人的严厉惩罚。第三年它刮走了我全部一年的心血,谁让你不见棺材不落泪呢? 戈壁滩的一切都不买我的账。

铁锹说,谁让你放下笔杆选择了我,我没铲着你的脚,是你自己跳坑时不小心崴的;坑说,留着阳关大道不走,偏偏要跑到戈壁滩上来冒险;骆驼草说,我的毛刺是用来扎那些馋嘴鸟的,你的伤疤与我无关; 雨雪说,我只是淋湿了你的身体,你内心的痛楚非我引起,因为我根本下不进你心里去;胡杨树说,时光已经对这里的一切都失望了,你的半死不活因你而起,我挂住了你衣角,却留不住你要离开的心,是你自己不想走出去的。我无言以对。我能到哪去?我究竟是谁?

事实上,二十几年前甚至更早些,我还只是个大山里背着书包念乘法口诀的学生娃,操着弹弓打麻雀而打碎玻璃的小淘气,因扯住女生辫子编麻花而被老师揪着耳朵当众挨批的捣蛋鬼。但我有自己的名字,在家里有乳名,学校里有学名。村里大人小孩黑狗黄猫都认识我,屋檐下燕子的叽叽声认识我,就连“雷神庙”烤过洋芋的那三片青瓦也认识我。清晨我提着一筐青草走近土圈时,那头饿得“哼哼”乱叫的肥猪便记住了我;黄昏驮着夕阳打着饱嗝往家赶的那头黑毛驴记住了我。当我将一根长竹竿插进黑黑的烟囱时,房顶飘荡起的那缕炊烟记住了我;当我爬上树梢采摘榆钱时,头顶的那粒星光记住了我。然而,那场不可避免的考试犹如一道闪电从天而降,利剑般将时空一劈两半,前二十年真实清晰,后二十年虚无迷茫。

在戈壁滩上,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时间速度。我茫然地站在荒漠深处,怀疑自己来晚了,又仿佛不晚。时间似乎静止了,我感觉自己永远也不会长得强壮起来,我不记得三十年之前我的影子,也看不清以后自己变老的模样。我睡着了,那颗曾经滚烫的心、那个高大的工人梦陪伴着我沉睡多年。有天一觉醒来,猛然发现时光如白驹过隙般匆匆流逝。我错过了太多的繁华,经历了太多陌生角色的转换,不知觉中从“盲流”变成了丈夫,又从丈夫变成了父亲,更从“洋芋蛋”蜕变为“老新疆”。

在这片浩瀚荒漠里,我开垦出了一块只属于我的绿洲,它甚至不适合爱人和孩子。每次踏进城里的家门,妻子总会忽视着我的到来,或者淡淡地问一句:“你咋来了?”低头又做自个的事去。儿子则瞪大好奇的眼珠惊呼:这是谁呀?然后审视外星人般盯着我这个从死人堆里钻出来的、灰头土脸的人看。我很释然地一笑,跌打滚爬养家糊口本来就是自己义务所在。

在这片心灵的绿洲中,我重塑了自己。我的目光收敛得专注而纯粹,口音却异化成二转子,味觉离不开半生不熟的焦毛味,勾着头看脚尖不停歇画外八字的走路姿势,以及身后带动起来的尘土下留下的那一串独一无二的脚印。无数次穿行在飞扬的尘土里,无数个零乱的脚印组成了一条瓷实的小路,这条路从田野通向矮屋,又从矮屋穿过那片沙枣林,翻过沙包伸向远方……我幸运地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灵魂的文字,从文字里,我依稀找回了童年的身影,我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另一方面,我又在这里脱离着时间空间。现在的年轻人都习惯往南方沿海发达地区跑,他们在刻意忽视着戈壁滩,首先是距离的因素。新疆与内陆的距离,不只是沙漠与海洋的距离,它更像是天上地下之分别,就好比蚊子与直升机,毛驴与装载机,镰刀与收割机的关系。这种遥远的距离,很早以前的商人是依靠骆驼、马匹来克服的,甚至是以腰缠干粮旷日持久的徒步方式来完成。

不得不敬佩古人的胆略和毅力,张骞出使西域本为贯彻汉武帝联合大月氏抗击匈奴之战略意图,但出使西域后汉夷文化交往频繁,中原文明通过“丝绸之路”迅速向新疆传播。丝绸从东往西输送,而佛光是自西向东普照的。 西元前二年,大月氏国国王的使者伊存到了当时中国的首都长安,他口授佛经给一个名叫景卢的博士弟子,由此于印度传布到中亚细亚的佛教通过“丝绸之路”行旅往来而从新疆向内陆渐进,从此中原文明与西域文化便保持着源源不断的交流。后来慢慢有了汽车,火车和飞机,新疆与内陆的距离似乎就不再那么遥不可及了。

其次就是宗教信仰的问题。公元962年,信奉伊斯兰教的新疆喀喇汉王朝发动了对以佛教为国教的于阗李氏王朝的“圣战”,而这场新疆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破坏最烈的“百年战争”,使得伊斯兰教在其后的几个世纪取代了佛教,成为新疆最主要的宗教。当佛教的钟声被清真寺的呼喊声所取代时,一种新的精神随即诞生了,这就是高远的伊斯兰精神。而这种精神,连同属于突厥语族西匈语支的维吾尔语言一起,使得原本因丝绸和佛教的来往输送而缩短了新疆与内陆的距离,瞬间又变得重新遥远和神秘起来。

其实,距离和宗教并不是梦想行进的绊脚石,最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心灵上的恐惧。对全世界来说,新疆自古以来都是以遥远、神秘,甚至死亡的恐怖姿态存在着。这块古游牧之地,不仅是东方文明传播的末梢点,也是西方文化的断魂处。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残存下来的古代文明,恐怕仅仅是从阿拉伯半岛传过来的伊斯兰精神了。这是一片与死亡挂钩的土地,那片12000平方公里、水丰鱼肥的罗布泊大湖泊,那座丝绸之路要冲上的楼兰古城似乎一夜间就变成了茫茫沙漠!而当罗布泊上空升起巨大火球与蘑菇云团时,落下的尘土不仅一次次掩埋了考古学家深深的足印,更是杀死了长期觊觎中国疆土的近邻以及大洋彼岸一些豺狼的非分之心。也就正是这种时空距离的差异与心理认知上的恐惧,束缚住了人们思想的进一步拓展,使得新疆与内陆不单只是时空的隔离,而且在情感上处于对立状态,双方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误解。新疆人在内陆吃不开,内陆人去新疆就陷入迷失方向,丢掉自我的怪圈之中。

前些年人们都说新疆的钱好挣,能用扫把扫,弯弯腰的事,可等来了后又失望了,他们不但没扫上大把大把的钱,而且还因此丢失了自我。他们同样变得不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在匆忙逃离新疆回到内陆温馨的家园后,很快就又重新找回了自我,记起来自己名儿。当然,新疆之旅也不是一无所获,他们不仅懂得了“巴郎子”、“羊缸子”实际上不是小伙子围着姑娘转圈圈的事儿,因为“羊缸子”特指已婚的妇女,也知道了新疆不光有“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尔勒的香梨甲天下”的美誉,也还有“克拉玛依的蚊子大把抓”的丑名。更重要的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的他们,顺利地将“辽阔”“蛮荒”“酷热”“老维”等几个关键词自西向东传播到了内陆,海洋。他们还创造性地总结出这样一个道理:他们之所以没挣到钱,都是“新疆时间”惹的祸,因为新疆时间始终要落后北京时间两小时,当新疆人还沉浸在香甜的美梦中时,人家内陆人早已工作多时挣了好多钱呢。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新疆要落后内陆几十年到根源吧?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些道理,但他们把自己没挣到钱的原因全部归结于此,显然是不恰当的。

事实上,现在居住于新疆的内陆人要远比原住维吾尔族人们多很多,除了地域辽阔、物产丰富,以及“西部大开发”与“一带一路”伟大战略构想的提出和实施的需求外,我想,还得从生活习性和民众意识上来认知这个民族。维吾尔同胞的日子似乎都是熬出来的,几个螺丝帽能在街头从日出叫卖到日落,一把坎土曼也会擦到羊群归圈。他们习惯于穿着皮衣在烈日下挥舞皮鞭,唯有这样太阳才不易晒进身体。

在新疆的马路上,我经常会看到吆着牲口不紧不慢往“巴扎”赶的人,头戴小白帽向清真寺虔诚走去的人,以及高鼻子大眼睛的长发女郎擦肩而过时,浓郁的香水里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羊肉膻味。他们大都不会干建筑改造的活儿,也很少涉足商业领域,认为这些费脑筋的事情本应是汉族人去做的,在他们眼里,种地放牧、打馕馍烤肉串才是最本分也最保险的工作。这样一来,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内陆人的足迹就遍布了天山南北,他们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农民,也有学生,有商人,有公务员,还有政府要员。我知道这些比我晚来或早来新疆许多年的内陆人,一定经受过和我一样多甚至更多的困苦磨难,但我不知道他们心中有着怎样的坚定信念,又如何在这个多文化多信仰多种族多元素的地区,一步步走到今天而没有迷失自我呢?信念是意志行为的基础,有了意志行为才会拥有信仰。信仰是自由的,同样,宗教信仰也是自由的。我既不是释迦牟尼的追随者,也不是顺从安拉的穆斯林,更不是耶稣的信徒。

评价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外乎两种:要么是无神论者,要么是没有灵魂的无知者。也许,若正是这种无知者无畏而引起了人神共愤,倒也不难解释我的落寞与迷失。我还会在迷失中困惑,挣扎。所幸我还记得起我的姓氏,我的出生地。 也许,只有回到故乡才能找回迷失了的那个自我。

事实也确实证明了我的猜想是站得住脚的。村南头的那条黑狗追着我一路狂吠,它没漠视我。掉光牙的老大爷咧嘴笑着问候,一股呛人的旱烟与我在新疆所形成的独特体味相碰撞,空气中便散发出孜然烤羊肉的味道。眼睛混沌的哑巴手指向遥远的地方又收回来,摸着儿子的脑袋竖起了大拇指。比我小一大拨的年轻人略带羞怯地点头问好,等我钻进那条老胡同时,我想我的身份肯定已暴露给他了。老院的两扇木门向里敞开着,院子被扫得干干净净的。当我左脚刚迈过那条光溜的老门槛时,驼背的父母已并排站在廊檐下,那神情庄重得好像在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尽管无情的时光给我平添了二十多年的沧桑,母亲仍一口叫出了我的小名。只是,当父亲弯腰试图抱起小孙子,那颤巍巍的样子比搬起一袋尿素还吃力时,我猛然意识到在我迷失自我的这些年里,[[父亲那面曾经山一般的身影也迷失在逝去的光阴里。留给他们的日子,比我回家的次数多不了几天。

倘若父母果真走了,我还能记起他们么?即使记得起并回来了,老院子还会接纳我么?头顶的那片青天又会变成什么样的颜色呢?

总有一天,我也要走的。到那时,我又会是谁?是这个世界某个人的爷爷,还是那个世界所有人的孙子呢?[1]

作者简介

刘建国,笔名辛尼,甘肃天水人,天水市作家协会会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