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教育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饶市教育局是上饶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职能部门,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科、职成教科、体卫艺科、安全稳定科、机关党委、教育工会、监察室等10个行政科室,下属教研室(副处级)、电教馆、招考办等3个事业单位[1],主管上饶中学、上饶一中、上饶二中、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上饶市教育局机关幼儿园等7所学校、幼儿园。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 。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检查、指导、协调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统计、分析全市教育信息、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测评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管理中央、省对我市的教育拨款、教育贷款;管理市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
(四)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协调、处理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
(五)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初中等职业教育、初中等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础标准,指导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组织对义务教育、扫除文盲、高中阶段教育的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籍和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初中、小学学籍。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2]的证件发放工作。
(六)审核或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价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七)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市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管理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等工作。
(十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大中转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工作,管理全市现代远程教育。
(十四)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十五)主管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二中、上饶铁路中学、上饶铁路小学、直属幼儿园和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指导、协调其他大中转院校的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具体负责协调并办理机关的综合性政务和事物,负责机关文字秘书工作,负责公文的制作、审核、传阅工作;负责市级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局机关大型会议的挥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普法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息、督查、信访;档案、安全保卫、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青妇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各项教育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并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年报、基建、修缮、财务年报汇总统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学校财务审计工作。
(二) 人事科
具体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师德师风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具体管理局直属学校教师的人事。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和督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划。
(三) 基础教育科
指导、管理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语言文字和扫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籍并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初中、小学学籍;指导中小学的教材征订工作;指导全市特殊教育;指导和督查全市中小学及直属学校的安全工作。
(四)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制订并组织实施中初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拟定中初等职业学校标准;管理职业学校教材工作和学科建设;指导中初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管理各种形式的职业证书考试、考核和发放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中等及以下远程教育的实施工作。协助管理高等教育,规划和指导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大中专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稳定工作。
(五)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负责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外拟定和协调落实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规划;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办理审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初中、职业高中及短期文化技术培训学校的事宜;具体负责外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评估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办学水平。
(六)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的工作方案;协调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各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以及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
(七)上饶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八)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领导分工
上饶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小仙
总督学:董剑文
局党组成员:周德荣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林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存马
局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江俊水
上饶市教育局副局长:王伟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宣耀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上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6月,上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被授予“江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搜狐,2020-06-26
- ↑ 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区别,搜狐,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