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三反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一打三反”运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展的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政治运动。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月5日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以上统称为“一打三反”,是“文化大革命”中深入“斗、批、改”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逐步得到改正。
运动高潮时到处悬挂的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指示:“杀!杀!杀!杀出一个红彤彤的世界”的标语,展现了运动的恐怖和肃杀气氛。[1]
历史背景
在当时“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在贯彻“公安六条”和许多地区一派掌权的情况下,这场运动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如蔡铁根、遇罗克(文革后平反昭雪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等人的无辜被害,以及1970年8月20日张志新以“现行反革命”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统计,到1970年11月底,全国共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184万多名,批准逮捕各种分子28.48万多人,其中判处死刑的9000多人。 还有大批虽未判死刑却被逼得走上自杀之路的人。
文件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
中发 3号
自从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伟大领袖毛主席“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和“要准备打仗”的伟大号召鼓舞下,全党全国亿万军民紧密团结,斗志昂扬,“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形势大好。但是,国内外阶级敌人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这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
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妄图仰赖帝、修、反的武力,复辟他们失去的天堂,加紧进行破坏活动。有的散布战争恐怖,造谣惑众;有的盗窃国家机密,为敌效劳;有的乘机翻案,不服管制;有的秘密串连,阴谋暴乱;有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有的破坏插队、下放。这些人虽然是一小撮,但无恶不做,为害很大。毛主席教导我们:解放以后,我们肃清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反革命不多了,但还有反革命,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反革命分子。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情况下,国内外阶级敌人总是会乘机兴风作浪的,所以这种现象的发生,并不奇怪。它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规律性的表现。当前国内外阶级搏斗激烈,反革命分子必然要跳出来,或者由国外派进来,进行破坏和捣乱,对此必须提高警惕。
为了落实战备,巩固国防,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有反必肃”的教导,对反革命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必须坚决地稳、准、狠地予以打击。为此:
一、要放手发动群众。用战备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使群众认清,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是打击帝、修、反“别动队”的斗争,是打击苏修侵略阴谋的斗争,实际上也是一项重要的战备工作。号召广大群众,对反革命分子检举、揭发、清查、批判,从而把隐藏的敌人挖出来。
二、要突出重点。打击的重点是现行的反革命分子。对那些通敌叛国、阴谋暴乱、刺探军情、盗窃机密、杀人行凶、纵火放毒、反攻倒算、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和抢劫国家财产、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镇压。
三、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清敌我,区别轻重。根据“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的原则,对不同的犯罪,予以不同的处理。对于那些气焰嚣张,罪恶累累、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要坚决杀掉。对于那些罪恶虽属严重,但民愤不大者,可分别判以死缓或无期徒刑;罪行较重,必须判刑者,可判以有期徒刑。对于那些罪行较轻者,可交群众严加管制。在斗争中要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促使他们坦白交代,立功赎罪。
四、要大张旗鼓地、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动员。杀、判之前要交给群众讨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杀、判时要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宣判,立即执行。这样才令人心大快,敌人震慑。但是,杀人不可过多,杀的应是极少数,关的亦不应多,管的是大多数。不论是杀、是关、是管,都要搞得很准,必须罪证确凿,判处得当;都要交给群众批判、斗争,把它斗倒、批臭。只有如此,才能达到群众专政的目的。
五、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按照中央规定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重要案犯需作紧急处理的,可用电报宣报中央请批。
六、要加强领导。必须首长负责,自己动手,具体指导,深入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要提高警惕,防止阶级敌人报复,特别要严防用资产阶级派性来混淆敌我,在那些思想上、组织上还没有真正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地方和单位,应通过清理阶级队伍,把钻在本派里的反革命分子清理出来。
要加强各级革命委员会和军管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无限忠于毛主席的公安队伍。
望各地接此指示后,认真讨论,切实执行。
(此件只发到省、军级领导核心,以下各级均由省、军级派人口头传达。本件不再印发;更不许登报、广播、出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
中发 5号
毛主席批示: 照办。
当前我国革命和生产形势一派大好,随着斗、批、改的深入开展,一个工农业生产的新高潮正在出现。我们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但是,失败的阶级还要挣扎。一小撮阶级敌人不仅在政治上伺机反扑,而且在经济领域里对社会主义也发动了进攻。他们同暗藏在国家财经部门的坏人,内外勾结,利用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倾向,煽动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趁火打劫,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破坏备战,破坏无产阶级专政。他们有的侵吞国家财物,霸占公房、公产;有的利用机关、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撤消或合并,私分公款、公物;有的倒贩票证,倒卖国家物资;有的私设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地下俱乐部;有的行贿、受贿、走后门,私分商品;有的大搞黑市活动,牟取暴利。 他们千方百计以“腐蚀侵袭,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的手段,企图瓦解革命队伍,破坏新生的革命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对于这种情况,有些地方已经引起重视,正在发动群众,展开斗争,并取得了成绩。但是,还有不少地方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毛主席教导我们:“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里的进攻,是保卫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必须把这场斗争看作如同打击现行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一样要发动广大群众去进行。一样要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要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开展一场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群众运动,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违法犯罪事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直至枪毙一小批最严重的贪污盗窃犯和投机倒把犯,才能解决问题。
一、各地要根据斗、批、改的发展情况,全面规划,具体部署,放手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交给群众,广泛讨论,召开群众大会,大造声势,发挥无产阶级的政策威力,狠狠地打击阶级敌人的反革命气焰。号召犯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罪行的人,坦白交代,检举揭发,立功赎罪。
二、要自始至终以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为武器,开展革命的大批判。批判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彻底肃清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余毒。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及时地识破他们,抵制他们,揭露他们。使阶级敌人无处藏身,没有活动的市场,巩固城乡社会主义阵地。
三、要实行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给出路的政策。着重打击大贪污盗窃犯、投机倒把犯,对中小贪污盗窃犯、投机倒把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批敌人。贪污盗窃必须一律退赔,私分公家财产必须一律追赔,投机倒把必须补税、罚款,不许例外。
四、要通过这场斗争,认真整顿财贸队伍。对混进来的坏人,要坚决清洗;一贯表现很坏、不适合做财贸工作的,要区别情况,予以处理。要选调一部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分子,充实财贸队伍。
五、为了杜绝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不给阶级敌人以可乘之隙,中央重申:
(一)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
(二)集市管理必须加强,一切按照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
(三)除了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以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后门”。
(四)一切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地下俱乐部,必须坚决取缔。
(五)一切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群众监督必须加强,建立与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在党的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致,对资产阶级的进攻,展开坚决的斗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一九七○年二月五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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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丁抒: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 ,搜狐历史,201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