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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元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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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4.11 |
国籍 | 中國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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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元彪 (Ma Yuan Biao) 青海省互助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政协第七届青海省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青海省代表大会代表。
2014年4月8日7时10分,马元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中国青海省互助县逝世,享年80岁。
个人履历
1934年11月,马元彪出生于青海省互助县一个农民家庭。
1950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初期,先后任青海省互助县东沟公社文书、互助县青年干事、团区委书记、团县委副书记。
1956年7月,任青海省兵役局助理员。
1957年5月,任青海省直属团委副书记。
1957年12月,任共青团青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1959年1月,任共青团青海省果洛州委副书记。
1964年5月,任青海省玛多县委副书记。
1965年1月,任青海省达日县委副书记。
1966年8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被停职。
1972年12月,任青海省果洛州农牧局副局长。
1973年2月,任青海省玛沁县委书记。
1980年4月,任青海省果洛州委常委、州革委会副主任。
1980年12月,任青海省互助县委书记。
1981年4月,任青海省海东行署副专员兼互助县委书记。
1981年11月,任青海省省长助理。
1983年9月,任青海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1985年5月,任青海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1988年2月,任青海省副省长。
1995年2月,任青海省政协副主席。
2004年1月退休。[1]
逝世
2014年4月8日7时10分,马元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中国青海省互助县逝世,享年80岁。[2]
社会评价
"文化大革命"期间,马元彪同志虽受到冲击迫害,但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改革开放以来,马元彪同志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马元彪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培养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长期担任领导职务,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马元彪同志在果洛州艰苦环境工作20多年,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雪域高原,奉献给了当地群众,奉献给了党的事业。不论在达日县、玛多县,还是在玛沁和互助县主持工作期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心系百姓疾苦,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重视农牧业生产基础建设,兴修县乡公路、建立牧民定居点,为改善当地农牧民经济生活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任青海省水利厅厅长期间,走遍了全省各个水利设施点,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青海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分管农牧业等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在推进全省农牧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民政策,成绩显著,被表彰为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先进工作者。特别是兼任青海省西宁市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马元彪同志带头发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锲而不舍的精神,带领干部职工种草植树,为西宁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任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期间,马元彪同志心系基层、关心群众,经常深入机关单位、农村牧区、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组织政协委员就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民族教育、"菜篮子"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职工再就业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视察,为青海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退休后,马元彪同志依然关心国家大事,心系群众、心系青海,一如既往地关注青海的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积极为青海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马元彪同志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
马元彪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在6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伟大事业坚定不移。马元彪同志对青海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忘我工作,鞠躬尽瘁。马元彪同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人民公朴的本色。马元彪同志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作风民主、注重听取不同意见,相信群众、热爱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马元彪同志严于律己,宽以侍人。马元彪同志廉洁奉公,生活俭朴,淡泊名利,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
马元彪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