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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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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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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汉族 | |
字号 | 广陵、乾斋 | |
谥号 | 文简 | |
出生 | 顺治九年(1652年) 浙江省杭州府海宁县 | |
逝世 | 乾隆元年(1736年) 浙江省杭州府海宁县 | |
亲属 | 陈中渐(四世祖)、陈与相(曾祖) 陈元成(祖) 陈之阊(伯)、陈之暗(父) 陈邦直(子)、陈岳颁(孙)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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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格致镜原》、《爱日堂诗》、《历代赋汇》、《历代赋汇外集》、《历代赋汇逸句》、《历代赋汇捕遗》、《爱日堂集》、《敝帚集》、《登瀛集》、《却扫集》、《环召集》、《南陔集》、《重征集》、《宜人集》、《肆觐集》、《还朝集》、《兰峪前集》、《重临集》、《兰遇后集》、《黄扉集》、《林泉集》、《四香楼集》 |
陈元龙
陈元龙(1652年-1736年),字广陵[1]、,号干斋[2][3]、高斋[4]、广野居士[5],谥文简[6],浙江省杭州府海宁县(今浙江省海宁县盐官镇),清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生平
祖先本高姓,过继到陈姓。康熙二十四年,登进士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入直南书房[7]。当时左都御史郭琇弹劾高士奇,牵连到陈元龙,称其与高士奇联宗,结为叔侄,招纳贿赂,康熙帝就要罢免陈元龙与高士奇。高士奇的年龄与官职都在陈元龙之上,陈元龙上疏奏辩:“臣家本来就出自于高姓,族谱明明白白记著。如果说臣要去交结高士奇,为甚么反而是高士奇称臣为叔父?”此后事情得到清白,命其恢复职位,此后累升至侍读学士。
康熙四十二年,再升为詹事府詹事,因父亲生病而乞养归。此后授翰林院掌院学士。康熙五十年,升任吏部侍郎,后授广西巡抚。当时广东歉收,广西米价高,其派遣官员抵达湖南去买米平价。康熙五十四年,修建兴安陡河闸,保护两广地区运输。此后在省城扩养济院,立义学,创育婴堂,建仓贮谷。
康熙五十七年,升任工部尚书。康熙六十年,调任礼部尚书。雍正帝继位后,命其守护景陵[8]。雍正七年,与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额外大学士,寻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后因广西公费亏空等事,免除文渊阁大学士职位。雍正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9],令其子编修陈邦直归侍养。乾隆元年去世,赐祭葬,谥文简[10]。
参见
参考资料
- ↑ 清史稿校注 ,296卷 ,8831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6753号
- ↑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 ,2卷 ,334
- ↑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 ,2卷 ,334
-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下册 ,1406
- ↑ 清史列传 ,14卷 ,14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32号
- ↑ 清诗纪事初编 ,7卷 ,807
- ↑ 清史列传 ,14卷 ,14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289):“陈元龙,字广陵,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直南书房。郭琇劾高士奇,辞连元龙,谓与士奇结为叔侄,招纳贿赂,命与士奇等并休致。语互详士奇传。元龙奏辩,谓:“臣宗本出自高,谱牒炳然。若果臣交结士奇,何以士奇反称臣为叔?”事得白,命复任。累迁侍读学士。元龙工书,为圣祖所赏,尝命就御前作书,深被奖许。上御便殿书赐内直翰林,谕曰:“尔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当书以赐。”元龙奏臣父之闿年逾八十,家有爱日堂,御书榜赐之。四十二年,再迁詹事。以父病乞养归,赐参。时正编赋汇,令携归校对增益。上南巡,元龙迎谒,御书榜赐之闿及元龙母陆。之闿卒,丧终,召元龙授翰林院掌院学士。五十年,迁吏部侍郎。授广西巡抚。值广东岁歉,广西米价高,元龙遣官诣湖南采米平粜。五十四年,修筑兴安陡河闸,护两广运道。并于省城扩养济院,立义学,创育婴堂,建仓贮谷。五十七年,擢工部尚书。六十年,调礼部。世宗即位,命守护景陵。七年,与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额外大学士,寻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元龙在广西,请开例民捐谷得入监。李绂为巡抚,请以捐谷为开垦费。上责其借名支销,命元龙诣广西清理。绂旋奏:“元龙分得羡馀十一万有奇,除在广西捐公费九万,又助军需十万。今仓谷尚有亏空,应令分偿。”及授大学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编修邦直归侍养。行日,赐酒膳,令六部满、汉堂官饯送,沿途将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寻卒,赐祭葬,谥文简。论曰:轼以德望尊,徐元梦以忠謇重。世宗谴允禩、允禟,徐元梦言:“二人罪当诛,愿上念手足情缓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议奴其子,轼言:“二人子实为圣祖孙,孰敢奴之?”世宗皆为动容。谅哉,古大臣不是过也。廷锡直内廷领户部,迈柱等领疆节,卓然有绩效。从典、尹泰皆以端谨奉职。古所谓大人长者,殆近之矣。”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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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顼龄 |
工部汉尚书 康熙五十七年九月丙戌-康熙六十年十二月丁丑 (1718年11月3日-1722年2月6日) |
继任: 李先复 |
前任: 蔡升元 |
礼部汉尚书 康熙六十年十二月丁丑-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己巳 (1722年2月6日-1723年1月24日) |
继任: 张廷玉 |
前任: 白潢 |
兵部汉尚书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己巳-雍正元年 (1723年1月24日-1723年11月8日) |
继任: 卢询 |
陈元龙
陈元龙(1652年-1736年),字广陵[1]、,号干斋[2][3]、高斋[4]、广野居士[5],谥文简[6],浙江省杭州府海宁县(今浙江省海宁县盐官镇),清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生平
祖先本高姓,过继到陈姓。康熙二十四年,登进士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入直南书房[7]。当时左都御史郭琇弹劾高士奇,牵连到陈元龙,称其与高士奇联宗,结为叔侄,招纳贿赂,康熙帝就要罢免陈元龙与高士奇。高士奇的年龄与官职都在陈元龙之上,陈元龙上疏奏辩:“臣家本来就出自于高姓,族谱明明白白记着。如果说臣要去交结高士奇,为甚么反而是高士奇称臣为叔父?”此后事情得到清白,命其恢复职位,此后累升至侍读学士。
康熙四十二年,再升为詹事府詹事,因父亲生病而乞养归。此后授翰林院掌院学士。康熙五十年,升任吏部侍郎,后授广西巡抚。当时广东歉收,广西米价高,其派遣官员抵达湖南去买米平价。康熙五十四年,修建兴安陡河闸,保护两广地区运输。此后在省城扩养济院,立义学,创育婴堂,建仓贮谷。
康熙五十七年,升任工部尚书。康熙六十年,调任礼部尚书。雍正帝继位后,命其守护景陵[8]。雍正七年,与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额外大学士,寻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后因广西公费亏空等事,免除文渊阁大学士职位。雍正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9],令其子编修陈邦直归侍养。乾隆元年去世,赐祭葬,谥文简[10]。
参见
参考资料
- ↑ 清史稿校注 ,296卷 ,8831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6753号
- ↑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 ,2卷 ,334
- ↑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 ,2卷 ,334
-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下册 ,1406
- ↑ 清史列传 ,14卷 ,14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32号
- ↑ 清诗纪事初编 ,7卷 ,807
- ↑ 清史列传 ,14卷 ,14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289):“陈元龙,字广陵,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直南书房。郭琇劾高士奇,辞连元龙,谓与士奇结为叔侄,招纳贿赂,命与士奇等并休致。语互详士奇传。元龙奏辩,谓:“臣宗本出自高,谱牒炳然。若果臣交结士奇,何以士奇反称臣为叔?”事得白,命复任。累迁侍读学士。元龙工书,为圣祖所赏,尝命就御前作书,深被奖许。上御便殿书赐内直翰林,谕曰:“尔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当书以赐。”元龙奏臣父之闿年逾八十,家有爱日堂,御书榜赐之。四十二年,再迁詹事。以父病乞养归,赐参。时正编赋汇,令携归校对增益。上南巡,元龙迎谒,御书榜赐之闿及元龙母陆。之闿卒,丧终,召元龙授翰林院掌院学士。五十年,迁吏部侍郎。授广西巡抚。值广东岁歉,广西米价高,元龙遣官诣湖南采米平粜。五十四年,修筑兴安陡河闸,护两广运道。并于省城扩养济院,立义学,创育婴堂,建仓贮谷。五十七年,擢工部尚书。六十年,调礼部。世宗即位,命守护景陵。七年,与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额外大学士,寻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元龙在广西,请开例民捐谷得入监。李绂为巡抚,请以捐谷为开垦费。上责其借名支销,命元龙诣广西清理。绂旋奏:“元龙分得羡馀十一万有奇,除在广西捐公费九万,又助军需十万。今仓谷尚有亏空,应令分偿。”及授大学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编修邦直归侍养。行日,赐酒膳,令六部满、汉堂官饯送,沿途将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寻卒,赐祭葬,谥文简。论曰:轼以德望尊,徐元梦以忠謇重。世宗谴允禩、允禟,徐元梦言:“二人罪当诛,愿上念手足情缓其死。”二人者既死,吏议奴其子,轼言:“二人子实为圣祖孙,孰敢奴之?”世宗皆为动容。谅哉,古大臣不是过也。廷锡直内廷领户部,迈柱等领疆节,卓然有绩效。从典、尹泰皆以端谨奉职。古所谓大人长者,殆近之矣。”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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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顼龄 |
工部汉尚书 康熙五十七年九月丙戌-康熙六十年十二月丁丑 (1718年11月3日-1722年2月6日) |
继任: 李先复 |
前任: 蔡升元 |
礼部汉尚书 康熙六十年十二月丁丑-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己巳 (1722年2月6日-1723年1月24日) |
继任: 张廷玉 |
前任: 白潢 |
兵部汉尚书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己巳-雍正元年 (1723年1月24日-1723年11月8日) |
继任: 卢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