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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照

圖片來自維基百科

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長

任期 2007年10月1日-2010年7月18日
總統 陳水扁 馬英九
副職 謝在全
前任 翁岳生
繼任 賴浩敏

中華民國第15任司法院副院長

任期 2006年4月7日-2007年10月1日
總統 陳水扁
司法院院長 翁岳生
前任 城仲模
繼任 謝在全

中華民國第22任行政院副院長

任期 2000年10月10日-2002年2月1日
行政院院长 張俊雄
前任 張俊雄
继任 林信義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6-08-24) 1946年8月24日(74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宜蘭區礁溪鄉
國籍 中華民國

學 歷

經 歷

著 作

  • 《公司法論文集》
  • 《證券交易法逐條釋義》(第一冊至第四冊)
  • 《台灣金融版圖之回顧與前瞻》
  • 《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
  • 《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

賴英照生於(1946年8月24日-),臺灣省臺北縣宜蘭區礁溪鄉人,中華民國法律專業學者,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2003-2011)。

現任中興大學講座教授(2008.09.01-)、臺北大學講座教授(2010.10.07-)、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講座教授(2011.09.01-)。

2001年獲第一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

生平簡介

賴英照二次大戰結束隔年出生於臺灣省臺北縣宜蘭區礁溪鄉,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校(現國立宜蘭大學)之後,即先後完成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路易斯·羅思(英语:Louis Loss);回國後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曾任中華民國行政院副院長、臺灣省副省長。其雖是法律出身,但長時期在財經系統出任官員,先後曾任財政部次長、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廳長、及臺灣省副省長等。當陳水扁總統執政後的第二任內閣,由民進黨大老張俊雄組閣時,為了拼經濟邀請長期在財經系統的賴英照出任行政院副院長。

政治經歷

爭議

2007年8月,獲陳水扁提名為“司法院院長”並任大法官,提名案於諮請“立法院”於2007年9月27日同意後,於2007年10月1日辦理交接,接替卸任的“院長”翁岳生。2010年7月18日因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受賄風波,請辭獲准。

司法官收賄爭議,從司院官到“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請辭,環環相扣的司法事件,已釀成政治風暴,考驗著馬當局的危機處理與改革決心;馬英九之後端出廉政改革方案,不容再有失分的空間。

如同黨政高層所言“當初任命黃世銘當‘總長’,就是要加速推動司法改革”,若這是馬英九構思的廉能改革一環,正因黃世銘鐵面無私查辦自家人,才爆發司法官收賄案,又讓賴英照辭去“院長”職務,背後有因果迴圈關係。法律人的背景與性格,讓馬英九謹守依法行政的分際,推動司法改革更堅持回到體制內,這從馬英九日前與民間司改會談話即可看出;他說,很多司法改革不一定要通過“修法”或經過領導人,可通過慣例一步一步做到。

制度

包括推動“廉政署”、強化清廉問政、機關倫理規範等,馬英九堅持回到制度面改革;如同啟用黃世銘任“總長”的思維模式一樣,不容逾越或有所挑戰,即使貴為總統,也要節制行使權力。

在廉政改革的衝擊下,衍生出賴英照謝在全雙雙請辭的案外案,瞬間讓司法議題升高成政治危機;馬英九總統邀集黨政高層會商,一天內約談賴、謝兩人解決人事問題,展現不同於以往的執行力,跌破許多人的眼鏡。面對如此重大人事案,照以往慣例,馬英九總統必先沉澱幾天再做決定,這次短短在兩天內迅速定案,重點是要“給司法界警醒”,要以大動作宣示當局推動改革的決心。

馬英九總統推廉政署、司法改革,原本與賴英照請辭是兩回事,但兩者有微妙的因果關係,馬當局似乎也通過這次司法院高層人事的調整,宣示啟動另一波廉政改革。

媒體評論

《聯合報》社論

“現行的司法人事制度中缺乏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機制。法官不是等到風紀出問題,行賄收賄鋃鐺入獄才要淘汰;審判品質粗劣,敬業精神不足,生活行止極度偏差等不堪擔任者,都應列有淘汰的機制。”

《中國時報》評論

金額 4名司法官收賄800萬新臺幣替人脫罪“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回家吃豬腳面線”“買一審(法官),不如買二審”……這些在廣為流傳的順口溜是民眾諷刺和調侃各級法院、法官判案標準不一,易受多種因素影響。而此次法官集體涉貪收賄案又為這些順口溜增添了新的印證。

引發這一司法醜聞的主角是曾任苗栗縣縣長的臺灣前民意代表何智輝。他被控貪污、背信等罪,2006年一審被重判19年;但今年5月臺灣高等法院對何智輝改判無罪。此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接獲檢舉,疑有法官、檢察官在何智輝案中收賄。7月14日,因涉嫌收賄為何智輝脫罪,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方檢察官邱茂榮,以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友人黃賴瑞珍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據特偵組查證,這4名司法官涉嫌向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索賄、收賄800萬元新臺幣,幫助其在新竹銅鑼開發貪污案中由一審重判19年,逆轉為更一審改判無罪。涉案過程中,4名司法官被懷疑互相通氣,並由其中的板橋地檢署邱姓檢察官擔任索賄收賄的“仲介”。何智輝已逃脫,下落不明。臺北地檢署15日下午對何智輝發佈通緝,通緝有效期至2035年。

就責“司法院長”、高等法院院長請辭獲准。

案情曝光後,臺灣社會為之譁然,更引爆一場臺灣司法界的形象危機。由此案引發的司法醜聞愈演愈烈,東森新聞台16日報導稱,其中1名法官還捲入另一樁弊案,涉嫌收賄後將襲警致死的歹徒改判無罪。司法主管機關15日召開記者會宣佈,目前列入“正己專案”監控調查的共有11名風紀不正的司法官,其中一人經查為本次弊案嫌疑人,另有兩人涉嫌其他貪瀆弊案,近期將完成搜證、展開偵辦。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時任職“司法院長”賴英照在16日、17日分別口頭和正式提出辭呈。18日,賴英照辭職獲准。賴英照對媒體表示,法官涉貪案對司法信譽造成嚴重影響,他願對此承擔所有責任。

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日前也向賴英照提出辭職。賴英照表示,黃水通18日上午再度表達堅定的辭職意願,他將正式批准黃水通的辭呈。反思民間團體呼籲建立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有媒體發佈的民調顯示,超過70%的受訪民眾認為該案會影響他們對司法的信心。各界強烈呼籲進行司法改革,加快有關立法,打擊、杜絕司法腐敗。

面對社會的批評和質疑,馬政府表示要大力肅貪並推動司法改革。馬英九總統表示,司法改革應有具體辦法,其中“法官法”立案對司法官評鑒等退場機制建立很重要。行政院院長吳敦義稱,將儘快成立“廉政署”,未來以團隊的力量和機制來懲貪治汙。

著作

  • 《公司法論文集》
  • 《證券交易法逐條釋義》(第一冊至第四冊)
  • 《台灣金融版圖之回顧與前瞻》
  • 《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
  • 《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中華民國行政院
前任:
張俊雄
行政院副院長
第二十二任
2000年10月6日-2002年2月1日
繼任:
林信義
前任:
張俊雄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六任,行政院副院長兼任
2000年10月6日-2002年2月1日
繼任:
林信義
ROC Judicial Yuan Seal.svg司法院
前任:
翁岳生
司法院院長
第九任
2007年10月1日-2010年7月17日
繼任:
謝在全(代理)
正任:賴浩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