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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圖片來自華人百科

中華民國第8任司法院院長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總統 李登輝 陳水扁
前任 施啟揚
繼任 賴英照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32-07-01) 1932年7月1日(88歲) 日治臺灣臺南州東石郡義竹莊
籍貫 嘉義
國籍 大日本帝國(193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居住地 中華民國台北市

學 歷

經 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學法律學研究所副教授(1966年-1970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1970年-1972年)
  •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1971年-1972年)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1972年)
  •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1988年-1999年)
  • 司法院(第三屆)大法官(1972年7月13日-1976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1976年9月17日-1985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1985年9月13日-1994年9月5日)
  •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1991年)
  •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1994年9月5日-1999年1月26日)
  • 司法院(第八任)院長(1999年2月1日-2003年9月30日)
  • 大法官會議主席(1999年-2003年)
  • 司法院大法官暨院長(2003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翁岳生生於(1932年7月1日-),臺灣嘉義縣義竹鄉人,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

1960年,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58年,通過司法官高等考試。1966年,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1972年,翁岳生獲得提名為第三屆大法官,成為中華民國司法界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大法官;其後連續擔任第三至六屆及其後不分屆次之大法官,也成為中華民國司法界任職屆次最多、時間最久的大法官。1999年至2007年擔任司法院院長

2007年10月1日,卸任司法院院長及大法官之職。

簡介

學歷

  • 臺南師範學校畢業(1956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1960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1961年)
  •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1966年)

陳水扁說,他的恩師|司法院翁岳生院長,曾應邀至萊德院長所主持的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院訪問,並獲頒榮譽博士學位,他也感到與有榮焉。)

英國高等法律研究學會(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 榮譽院士

(司法院院長翁岳生訪問英國期間,萊德院長曾特別安排翁院長在該研究院舉行專題演講及歡迎酒會,並授予翁院長「高等法律研究學會」榮譽院士證書。)

經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學法律學研究所副教授(1966年-1970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1970年-1972年)
  •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1971年-1972年)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1972年)
  •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1988年-1999年)
  • 司法院(第三屆)大法官(1972年7月13日-1976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1976年9月17日-1985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1985年9月13日-1994年9月5日)
  •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1991年)
  •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1994年9月5日-1999年1月26日)
  • 司法院(第八任)院長(1999年2月1日-2003年9月30日)
  • 大法官會議主席(1999年-2003年)
  • 司法院大法官暨院長(2003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著作

  •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 Republik China(1970年)
  • 《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976年)
  • 《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1994年)
  • 《行政法》(上、下冊)(1998年編著,2000年再版,2006年三版,2020年7月4版)
  • 《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2003年主編,2018年2版)

榮譽事蹟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司法院
前任:
呂有文(代理)
正任:施啟揚
司法院院長
第八任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繼任:
賴英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