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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pain)指通常由身體損傷、病患或不良的外部刺激所引起的不舒服感覺。身體的疼痛,是主觀、有意識的感覺。而痛覺則指感受器、周圍神經系統、脊髓和腦受有害刺激而引起的無意識活動。出於臨床研究的需要,國際疼痛研究協會將疼痛定義為[1]「由真正存在或潛在的身體組織損傷所引起的不舒服知覺和心理感覺」。
疼痛是主觀的感覺,早於1968年疼痛處理專家馬戈·麥加費利首次提出一個在護理學界普遍使用的定義:「一個人說感到痛,這就是痛;他說痛仍在,痛就仍在。」(原文:Pain is whatever the experiencing person says it is, existing whenever he says it does)
人體的痛覺神經有六種,但科學上紀錄有人無法感受痛楚,這種病是先天性無痛症,英文簡稱為「CIP」。
分類
痛覺感受器受到化學、熱力或撞擊等可損傷身體組織的刺激就可能會產生疼痛。若神經系統由病患或損傷而受損,可引致神經痛症或神經性病變痛症[2]。由感受器受刺激和神經系統受損引起的疼痛是兩大主要疼痛,第三類是精神性疼痛,較為罕見。
痛覺感受器引起的疼痛可細分為三類:
表面軀體疼痛(或皮膚疼痛)由皮膚或身體表面組織受損而引起。由於皮膚痛覺感受器分布細密,所以其產生的痛覺明顯、位置明確但短暫。小傷口和輕度燒傷引起的疼痛屬此類。
深層軀體疼痛源自韌帶、腱、骨、血管或肌肉,由軀體痛覺感受器感應,其分布較疏,引起隱隱作痛的感覺,位置亦不明顯。扭傷、斷骨和肌膜疼痛症候群屬此類。
內臟疼痛源自身體的器官。內臟痛覺感受器的分布更疏,產生的痛感更強和更長時間,更能檢查出引起痛覺的地方。
疼痛與疾病
疼痛是許多疾病的常見或主要症狀,如腦腫瘤的頭痛、冠心病發作時的胸痛[3],膽石症的膽絞痛和腹痛、晚期腫瘤患者的癌性疼痛等。有些疼痛本身就是一種疾病,如帶狀孢疹的神經痛、三叉神經痛。疼痛不僅給患者帶來痛苦,而且還對人體中樞神經、循環、呼吸、內分泌、消化和自主神經等系統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是某些嚴重的、威脅生命的疾病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