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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pain)指通常由身体损伤、病患或不良的外部刺激所引起的不舒服感觉。身体的疼痛,是主观、有意识的感觉。而痛觉则指感受器、周围神经系统、脊髓和脑受有害刺激而引起的无意识活动。出于临床研究的需要,国际疼痛研究协会将疼痛定义为[1]“由真正存在或潜在的身体组织损伤所引起的不舒服知觉和心理感觉”。
疼痛是主观的感觉,早于1968年疼痛处理专家马戈·麦加费利首次提出一个在护理学界普遍使用的定义:“一个人说感到痛,这就是痛;他说痛仍在,痛就仍在。”(原文:Pain is whatever the experiencing person says it is, existing whenever he says it does)
人体的痛觉神经有六种,但科学上纪录有人无法感受痛楚,这种病是先天性无痛症,英文简称为“CIP”。
分类
痛觉感受器受到化学、热力或撞击等可损伤身体组织的刺激就可能会产生疼痛。若神经系统由病患或损伤而受损,可引致神经痛症或神经性病变痛症[2]。由感受器受刺激和神经系统受损引起的疼痛是两大主要疼痛,第三类是精神性疼痛,较为罕见。
痛觉感受器引起的疼痛可细分为三类:
表面躯体疼痛(或皮肤疼痛)由皮肤或身体表面组织受损而引起。由于皮肤痛觉感受器分布细密,所以其产生的痛觉明显、位置明确但短暂。小伤口和轻度烧伤引起的疼痛属此类。
深层躯体疼痛源自韧带、腱、骨、血管或肌肉,由躯体痛觉感受器感应,其分布较疏,引起隐隐作痛的感觉,位置亦不明显。扭伤、断骨和肌膜疼痛症候群属此类。
内脏疼痛源自身体的器官。内脏痛觉感受器的分布更疏,产生的痛感更强和更长时间,更能检查出引起痛觉的地方。
疼痛与疾病
疼痛是许多疾病的常见或主要症状,如脑肿瘤的头痛、冠心病发作时的胸痛[3],胆石症的胆绞痛和腹痛、晚期肿瘤患者的癌性疼痛等。有些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如带状孢疹的神经痛、三叉神经痛。疼痛不仅给患者带来痛苦,而且还对人体中枢神经、循环、呼吸、内分泌、消化和自主神经等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是某些严重的、威胁生命的疾病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