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46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4〕18号),设立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加强职责
(一)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加强民航、铁路[1](城市轨道)、邮政仓储等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包含民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邮政仓储业等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州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州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州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报经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执行。
(三)拟订全州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州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州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投资项目。
(五)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六)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
(八)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和船舶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九)负责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十)组织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实施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2]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局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全州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及对外宣传工作、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及校印分发、下发、报密、一般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行政审批服务科
起草交通运输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负责交通法规政策咨询、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州交通运输局(驻州政务大厅职能与窗口服务职责)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及监督等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科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包含民航、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邮政仓储业等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可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的行业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环保、外资引进、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和交通运输行业统计等工作。负责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和开发、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信息化、节能减排、技术标准、项目计划资金核拨及计量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备案及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决算审计、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建设征拆协调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和审计科
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及监督工作;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承办州局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监督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遵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完善、落实、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拟定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对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
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技工考评,职工福利,就业保险,考核奖惩,目标管理、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统战、出国(境)审查社团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州纪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参考文献
- ↑ 科普:我国铁路分类和划分依据,搜狐,2022-06-0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搜狐,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