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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教育體育局

鶴壁市教育體育局鶴壁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教育體育工作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檢查、指導、評估、協調管理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根據省中等及以下學校設置標準設置各級各類學校;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統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措施和規劃,提出各類教育體育經費分配意見,監督、檢查和審計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建設,參與協調教師工資和津補貼發放工作。歸口管理境外、市外對本市的教育體育援助、教育體育貸款和中央、省對本市轉移支付的各項教育體育經費。

(四)主管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中小學教師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規劃、落實全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表彰、獎勵、考核工作。做好全市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教師招聘、錄用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幹部教師培養培訓並制定培訓規劃和組織實施。

(五)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體育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組織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評估工作;研究審核(批)高中階段學校的設置、更名、調整,編制市中心城區範圍內的中小學校布局;負責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選用中小學國家教材和教學輔助材料,審定市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地方教材的編寫,以及中等和初等學校鄉土教材的編寫。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籍,指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初中、小學學籍。負責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畢業證等證書發放工作。制定中等教育、職業高中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

(六)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七)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市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高中、職業中學、職業中專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訓機構。管理並頒發全市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依法對民辦學校進行指導、服務、管理和監督。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國內外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請外國文教專家的管理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計劃[2],指導並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育監測。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的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布局;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全市體育產業從業人員資格審查。

(十)組織體育領域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貫徹落實體育產業政策,負責全市體育產業工作,組織體育經營活動,依法管理體育市場,對違反體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糾正、稽查和處理。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全市體育彩票的銷售、發行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高、中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英語等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工作。

(十二)負責做好全市高、中等院校開展學生就業創業工作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全市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與分析工作;負責開展各類學科教師教學競賽和中小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工作;協調並指導直屬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高考改革、課程改革教學輔助用書的編寫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教育宣傳、信息(數字)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現代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教育傳媒、教育技術裝備等工作;負責全市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十六)統籌管理全市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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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體育運動學校
鶴壁市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班掠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