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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图书馆

陇县图书馆位于县城东大街9号,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国家三级图书馆。图书藏量6万余册。设有图书、报刊、杂志借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拥有读者席位160个。2009年12月建成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拥有电子计算机42台。全县建成13个镇、社区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158个农家书屋及村级文化资源服务点。拥有图书26万册,投影仪[1]、移动播放器材350余台件。

目录

基本介绍

陇县图书馆位于县城东大街9号,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国家三级图书馆。2009年12月建成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拥有电子计算机42台。全县建成13个镇、社区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158个农家书屋及村级文化资源服务点。拥有图书26万册,投影仪、移动播放器材350余台件。图书、文化器材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使用。红色书林,绿色网络,优秀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繁荣,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成果。

展厅展馆

陇县图书馆设有图书、报刊、杂志借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拥有读者席位160个。

馆藏实力

图书藏量6万余册。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办卡手续:

读者办卡凭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有效证件[2](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原件,填写陇县图书馆读者登记表,交纳押金,申办陇县图书馆借阅卡。

二、验卡手续:

借阅卡自领卡之日起借阅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进行免费续卡,方可继续使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每卡需交纳补办工本费50元。

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办理借阅卡凭本人有效证件办卡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因保存不当不能使用,需重新制卡,工本费自理。

3、外借书刊资料借期28天,可续借1次14天,所借书刊过期需缴纳过期费每册每天0.50元;阅览书刊资料不外借。

4、持卡者必须遵守陇县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借阅规定

流通书库、新书书库

1.持本人借阅证借书,不得冒用他人证件,违者一律先没收,再斟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2.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必须严格使用代书板。

3.文、理书库中的图书既可外借,又可在指定的阅览座位上进行阅览,但每人每次限取1册图书。典藏书库中的图书只提供阅览,不外借。

4.外借规则:文学类可借图书2册/卡,借期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历史资料可借图书1本/卡,借期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

5.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还,系统将按每册每天0.1元计算罚款。有罚款者,系统将不再允许其外借图书。

6.请爱护图书。图书被污损、涂写,一律按书价的2倍赔偿;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张条形码赔偿1.00元。丢失图书一律按书价的5倍赔偿,可以用新购图书作赔偿,但新购图书内容必须与原书内容相同或相近,并且书价不得低于原书。

7.外借图书被弄丢,请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以便让系统停止计算超期罚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切莫不当一回事或带有侥幸心理。

8.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读者不得在室内讲话,不准乱扔纸屑、果皮,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现刊阅览室

1.读者一律凭图书借阅证进入本阅览室。

2.读者所带书、包等请自觉存放行李柜,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所陈列的书刊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立即归还。若不及时归还,按0.5元/天/册罚款(若上午借下午还按一天算)。

4.每人每次限取1-2册书刊,阅后请放回原处。

5.凡撕毁、偷窃、污损书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6.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吃零食,严禁吸烟。

电子阅览室

1.本室面向全县群众开放,读者凭图书借阅证上机。

2.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严禁用户自行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

3.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4.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严肃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干扰他人。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和喝饮料,严禁吸烟。

入馆须知

一、凭本人图书借阅证入馆,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注意衣着整洁得体。谢绝穿拖鞋、穿背心、穿高跟鞋入馆。

三、请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讲究先来后到,相互礼让。

四、保持安静,轻声轻语,轻拿轻放,禁止喧哗,禁止在室内大声接听手机。

五、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吃零食。

六、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画以及撕书、盗书,严禁损坏桌椅、书架、空调、电脑等公共财物。

七、注意馆内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禁在馆内吸烟

八、图书借阅证遗失或疑似遗失,请务必尽快到图书馆挂失,否则被他人恶意使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赔书加超期处罚)。所借图书弄丢或疑似弄丢,请尽快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计算超期罚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的读者,切莫不当一回事或带侥幸心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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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