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
本名,是指一个人真实、正式的名字,此名字一般会被登记于政府文书,故会出现在本人身份识别,比如身份证、护照等文件上[1]。与出生名差异为本名可随本人变动,像改名、收养、冠姓以及夫姓、归化外国籍等。
相对于本名来讲,一个人还可能出现乳名、谱名、训名、表字、别号、戒名、斋名、笔名、艺名、代号、绰号、化名等代替本名的称呼。如曹操乳名“吉利”,小字“阿瞒”;蒋中正谱名“周泰”;邓小平训名“希贤”;毛泽东表字“润之”;李白别号“青莲居士”;刘德华戒名“慧果”;梁启超斋名“饮冰室”;周树人笔名“鲁迅”;蔡依林是“蔡依翎”的艺名;第一夫人一般是“国家元首之妻”的代号;孙文绰号“孙大炮”;黄兴化名“今村长藏”等。
中国古代把君主、尊长的本名,叫做讳。不得冒犯,也不可以使用相同的字,否则可能会触犯大不敬之罪,故必须避讳。但乳名、字号等等则通常不在此限。
有时,也可用原名,泛指改名或翻译之前人、事、物本来的名称[2],并不像本名局限在人名上。
值得注意的是,昔日官府登载的官章名,则常常是正式场合所用的别名,并不一定是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