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
朝贡(拉丁语:tributum),又称进贡、上贡,是一方将财富以某种形式给予另一方,以表示顺从或结盟,尤其是君主国里臣民献上礼物给君主,或藩属国也会向宗主国献上礼物。这些礼物称为贡品。朝贡是地方臣服于中央统治者,或者属国臣服于宗主国的表示。
据《禹贡·疏》载:“贡者,从下献上之称,谓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谓之厥贡。”可见,贡赋之物,为一地“所生异物”,也就是特产之物[1]。
目录
古代
古代波斯阿契美尼德帝国是古代朝贡帝国的一个例子; 其对非波斯臣民的要求除了定期朝贡外不多,但是如果未能定期朝贡后果很严重。贡品可能是黄金、奢侈品、动物、士兵或奴隶。
雅典接受提洛同盟和其他城市的贡品。亚述帝国、巴比伦、迦太基帝国和罗马帝国接受其省份和臣属王国的贡品。
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后期支付给蛮族的大笔款项基本上是保护费,以防止他们攻击帝国领土。因为帝国不承认政治上存在臣服关系,所以通常不称为“贡品”。
中华朝贡体系
中华朝贡体系是最为典型的朝贡体系,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国际关系体系。东亚朝贡体系乃以中国中原帝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2],中原王朝以天朝自居,透过册封,结合儒家思想体系,层层往外推拓(详见:曾向中原王朝朝贡的政权列表)。
而在某些时期,中原王朝由于种种原因也曾向周边其它强势的民族或国家进贡。
后期,大约在唐朝时期,朝贡关系渐渐转化为朝贡贸易,遵循“礼尚往来”,例如,东亚(琉球)等国将本国物品以朝贡名义运送到明朝献给中国统治者,以此换取自己所需的天朝货物。
此外,各国的地方政府也会向本国君主进贡贡品,贡品通常是全国各地或品质优秀、或稀缺珍罕,或享有盛誉,或寓意吉祥的极品和精华。贡者:名、特、优也。贡品多为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贡品文化,包括制度、礼仪、生产技艺、传承方式、民间传说故事等。
视频
朝贡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写在里耶秦简中的那些进献“贡品”,湘西网, 2019-8-5
- ↑ 【国关青年说】刘卓涵:中国古代周边外交-东亚朝贡体系 ,搜狐,2017-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