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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屬國 |
中文名稱: 藩屬國 中國開始時間: 戰國 起源地: 封建帝國和西方列強 形式: 半殖民地形式、附屬國 |
藩屬國,是指名義上保有一定主權,實際上在內政、外交和經濟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從屬並受制於他國的國家。最典型的藩屬國形式為附庸國或半殖民地。
對於中國來說,中國從西漢開始就有藩屬國,中國歷代王朝多對藩屬國採取懷柔政策,很少干預其內政,卻無償為其提供保護。
對於西方國家來說,是名義上擁有主權,實際上在外交、經濟和軍事等方面依附於西方帝國主義大國並受其控制的國家, 在壟斷資本主義階段,西方帝國主義國家在占有許多殖民地的同時,為了自身的利益,有時讓一些落後國家在政治上、形式上維持獨立,但在金融、外交上從屬於自己。[1]
簡介
藩屬國是藩國和屬國的合稱,從劉邦開始有了"藩國"這一稱呼,漢高祖劉邦設定在中央周圍,京畿地區,即首都周圍這個地區,實行郡縣制,就是秦朝的制度;在邊遠一點的地方呢,則實行周朝的封建制,依然再封一些王國出去。這就是一個王朝兩種制度,也可以看作是"一朝兩制"。那麼分封在京師周圍的這些國家呢,就稱做藩國。為什麼叫做"藩"呢?藩就是籬笆、藩籬,意思就是說你們像籬笆一樣在周圍保衛中央,所以這些王侯都被稱為"藩王"。他們回到自己的王國去,叫做"歸藩",也叫'之國"。這些分封出去的王國是各自為政的,是有自己主權的,也是有自己財源的。
屬國的設置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後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雲:"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降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置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等郡內都有屬國的設置,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邊遠縣為屬國,如置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置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置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設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有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
明《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夫婦誥》:"察屬國之情形,務令受我戎索。"
藩屬國其形式可分多種:在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年―1918年)前夕,除半殖民地形式如波斯、中國、羅馬、奧斯曼帝國(1299年―1922年)等外,阿根廷和葡萄牙是附屬國的另一種形式。
當時的阿根廷共和國,在金融上完全依賴於英國,以致有的經濟學家把它看成是英國的商業殖民地。
葡萄牙是個獨立的主權國家,但從18世紀初期開始,就處於英國保護之下。英國為了鞏固它在反對西班牙和法國鬥爭中的陣地,保護了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英國以此換得了商業上的利益,換得了向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輸出商品尤其是輸出資本的優惠條件,還換得了利用葡萄牙的港灣、島嶼、海底電纜等等的便利。
這種小國依賴於大國的關係,一向是存在的,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後,它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中西方區別
中國與周邊國家存在的宗藩關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中國宗藩關係是通過宗主國中國的文化、教育、外交等手段間接影響藩屬國。這種宗藩關係表面上看來是一種以小事大的不平等關係,周邊國家要向中國"稱藩納貢"; 受中國的冊封,並由中國賜予印璽。 作為宗主國的中國統治者,是以一種"王者不治夷狄,來者不拒"的態度對待外國的、原則上並不干涉屬國的內政。中國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作為"天朝上國"的富有與大度,總是本着"薄來厚往"的原則,對朝貢者給予大量的賞賜,其價值遠遠超過朝貢者所進貢的物品。有時中國統治者為了減輕自己的負擔,也對各國來華朝貢的時間和規模作出種種限制和規定。雖然有些國家有時不按規定而提前來華朝貢,中國政府也都給予了熱情接待。
由此可見,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這種宗藩關係和近代西方國家間那種表面上平等而實質上卻是弱肉強食的國際關係有着本質的區別;和西方殖民國家的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的那種控制與被控制、壓迫與被壓迫、剝削與被剝削、掠奪與被掠奪的關係更是有着不可同日而語的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