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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治藏历史

明朝治藏历史是指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关,于北京建立清朝前这期间内与西藏的关系史。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在藏内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官员,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明朝则给予丰厚回赐。该段历史具体时间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木竹巴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当代中国学者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1]

目录

背景

明朝朝野所绘地图常将西藏画在明朝之外。据明朝官修《大明一统志》图叙:“天命统一华夷,幅员之广,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南越海表,北抵沙漠,四极八表,靡不来庭,而疆理之制,则以京畿府州直隶六部,天下分为十三布政司,...以统诸府州县,而都司、卫所则错置于其间,以为防御。...而边陲之地,都司、卫所及宣慰、招讨、宣抚、安抚等司,与夫四夷受官封、执臣礼者,皆以次具载于志焉。”文中“西极流沙”的流沙河是明朝与西藏的界河。该书卷八十九将西藏(书中称“西蕃”)列为朝贡、封官的“外夷”(在“华夷”之分中并非“华夏”),不设行政性质的布政司,而设军事性质的都司、宣慰司及招讨司。利玛窦献给明神宗的世界地图经多次重绘,于万历三十年(1602年)由太仆寺少卿李之藻出资刊行,称为《坤舆万国全图》。图中“西番”与“朵甘思”的颜色与大明不同,表明属于不同国家。17世纪初《王泮题识舆地图朝鲜摹绘增补本》是明朝地图,西藏(包括安多、康区)不划入疆域。《三才图会》中收录的《山海舆地全图》是世界地图,将“西番”列为“大明国”之外的国家。当时欧洲人所绘中国或亚洲地图也将西藏画在中国之外。如荷兰彼得·凡·德尔于1680年出版与法国首席皇家地理学家纪尧姆‧德利尔于1700年及1706年出版的地图。

清朝开始有些地图把西藏画入中国。据清朝征服西藏后官修《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文中“西据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时期的史籍中对青藏高原及当地土著的惯称。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丞宣布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1372年,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明太祖,表示归降[2]。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级官职。

1373年正月,当时控制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释迦坚赞(即《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后,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领,也纷纷来到首都南京请封,明朝一律授给他们以新的官职和封号。如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以及国师等封号。对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领,明太祖要求他们“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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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