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新疆實際,研究提出自治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自治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對衛生工作實行全行業管理。
(三)貫徹執行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
(四)制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2]、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及防治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工作。
(六)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依法監督管理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按規定組織制定食品、化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的管理辦法。
(八)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根據國家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醫務人員執業註冊及醫療服務質量的管理;負責全區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九)制定和管理全區重點醫學科學研究、醫學教育和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的攻關、新技術開發推廣,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發展全區的現代醫藥和傳統醫藥(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
(十一)統籌協調自治區愛國衛生工作,制定自治區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全區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三)建立與完善全區衛生信息、統計系統,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十四)促進發展政府和民間衛生技術交流、合作及對外交流活動。
(十五)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六)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制定衛生機構編制標準,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
(十七)負責自治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八)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新疆衛生廳稱已為288萬農村居民建電子健康檔案,搜狐,2011-05-09
- ↑ 職業病防治基本知識 ,搜狐,201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