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恩施自治州建筑业协会是全州各县市和各部门从事土木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中介服务、质量安全监督、科研院校等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的全州性行业组织,是在州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目录
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2]市场经济体制中,联合全州建筑界各方面力量,坚持双向服务,加速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把全州建筑业建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恩施自治州建设委员会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恩施自治州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和省建筑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地址
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本州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及方针和政策,接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建议;
(二)协助政府建筑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全州建筑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引导和推动企业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发展横向联合,推广会员单位改革发展和经济管理的先进经验,推进全州建筑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进步;
(四)采取多种形式,按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或管理要求,协助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职业资格、技能、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等方面培训,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严格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系列质量标准,推动企业素质的提高;
(五)组织建筑业信息技术交流,积极发展与国内外建筑业民间社团组织的联系,广泛开展经营管理与技术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编辑整理行业有关资料、文献;
(六)承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全面组织开展行业表彰和奖励行业中的优质样板工程、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先进、优秀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和其他优秀人才;
(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单位和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及问题,在政府和主管部门与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八)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应办理的事项。
会员
实行单位会员制:即持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经政府确认的下列建筑业企、事单位为会员单位或临时会员单位:
(一)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
(二)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
(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企业;
(四)有关科研院校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招投标交易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造价管理等企事业单位;
(五)其他与建筑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六)准入备案的上述各类企事业单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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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
- ↑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搜狐,20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