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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林业局

怀化市林业局是怀化市政府事业单位,主管林业生态的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执行。

目录

机构简介

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生态的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森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权属纠纷;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报批;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林业执法和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指导负责商品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承办机关房管、基建等工作。

造林科

制订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方面的营造林计划和规划,监督执行营造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1]、药用林、竹木、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采集、储藏和林木种苗繁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全市营造林工作检查验收;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承担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

资源林政科

贯彻执行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和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经营与加工;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法制科

负责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研究拟订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林业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2]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三统一”和清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订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组织、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和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协调、督促全市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性案件的查处。

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年度项目计划、资金的申报、下达并组织监督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统计工作。编制、组织和实施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科

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承办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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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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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