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业局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省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负责全省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1]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省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药、兽医器械[2]、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六)承担全省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责任;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全省草原(场)监督管理、草种管理、草原(场)征占用审核审批;承担全省草原(场)防火工作。
(七)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规划财务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督查、宣传、外事、保卫、会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组织协调政策法规的起草与修订,推进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负责畜牧兽医事业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 负责财务、统计、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人事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组织、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畜牧科技处
拟订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
按规定负责畜禽养殖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
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畜牧兽医行业科技工作。
动物卫生防疫处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全省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按规定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
指导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和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承担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饲料处
拟订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及草原(场)保护、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草原(场)和草种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审查;
负责饲草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
负责草种生产经营、草原 (场)征占用审核审批;
按规定负责有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牧草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
承担省草场防火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饲料处对上可使用山东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的名义。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挂省奶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负责对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组织、指导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按职责分工承担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管理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
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承担。
事业单位
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山东省畜牧总站
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挂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
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
山东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挂山东省蜂业与蜂产品质量检验所牌子)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机关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 ↑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搜狐,2020-10-09
- ↑ 2018年中国兽医器械行业市场发展现状,搜狐,201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