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環境保護局
天津市津南區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標準[1];起草本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規定等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參與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目錄
內設機構
天津市津南區環保局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能: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建設,負責各種規章制度的監督、管理;抓好機關工作、生活秩序;負責公文、車輛、安全保衛及勤務工作的管理和實施;協調局領導做好局內、外綜合協調工作;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全局的服務保障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科
主要職能:負責環境宣傳教育規劃的制定與實施;負責局行政處罰的審核;受理陳述、申辯和組織聽證工作;負責局涉法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全局行政執法的監督與管理。
(三)開發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審批建設項目的「三同時」驗收工作;負責危險廢物收集許可工作。
(四)污染控制科
主要職能:負責水、大氣、噪聲、固體廢物等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污染物減排工作;負責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環境統計工作;負責排污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
(五)生態科
主要職能:負責本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擬定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和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行為、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2]。
主要職責
(二)擬定本區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和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及生態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與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
(三)負責本區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和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負責本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監督管理本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參與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五)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計劃;制定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負責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管理,組織開展排污費徵收監管工作。
(六)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協調;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調查處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行為及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處理環境污染糾紛。
(七)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視頻
天津市津南區環境保護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天津人大網,2019-01-24,
- ↑ 農村環境保護信息,天津市生態環境局,201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