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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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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1]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目录

机构简介

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总部最初位于伦敦,1948年搬到了位于日内瓦的现总部处。1887-1900年召开的6次国际电工会议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以解决用电安全和电工产品标准化问题。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召开的国际电工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永久性机构的决议。1906年6月,13个国家的代表集会伦敦,起草了IEC章程和议事规则,正式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1947年作为一个电工部门并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76年又从ISO中分立出来。宗旨是促进电工、电子和相关技术领域有关电工标准化等所有问题上(如标准的合格评定)的国际合作。该委员会的目标是:有效满足全球市场的需求;保证在全球范围内优先并最大程度地使用其标准和合格评定计划;评定并提高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共同使用复杂系统创造条件;提高工业化进程的有效性;提高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82届大会在韩国釜山召开。国家电网董事长舒印彪当选国际电工委员会主席,任期为2020年-2022年。2019年10月14日到25日,第83届IEC大会在中国上海召开。

机构信息

IEC成立于1906年,成员覆盖173个国家,有正式国家成员86个、联络国家成员87个。

机构介绍

机构宗旨

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近20年来,IEC的工作领域和组织规模均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如今IEC成员已从1960年的35个增加到173个,涵盖全球99%的人口。当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讯、视听、机器人[2]、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核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IEC标准已涉及了世界市场中的35%的产品,到本世纪末,这个数字可达50%。

机构标准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IEC已经有技术委员会(TC)100个;分技术委员会(SC)107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18年12月底,IEC已制定发布了10771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加入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当前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中国是IEC的99%以上的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的P成员。如今,我国是IEC理事局(CB)、标准化管理局(SMB)、合格评定局(CAB)的常任成员。我国于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当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组织情况

理事会是IEC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是委员会的全体大会,由委员会主席,IEC主席、副主席、司库、秘书长等IEC官员和所有往届主席,IEC理事局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目前有53个成员国,称为IEC国家委员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每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议一年一次,称为IEC年会,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召开。执行委员会处理理事会交办的事项。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

组织结构

理事局(CB)

理事局是主持IEC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提出并落实理事会制定政策,批准理事会会议日程和准备文件,接收并审议标准化管理局、合格评定局和市场战略局的报告。根据需要,可设立咨询机构,并制定咨询机构的主席及其成员。

标准化管理局(SMB)

负责管理IEC的标准工作,包括:建立和解散IEC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并批准其工作范围;制定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的主席和秘书处;分配标准工作,监督标准项目的制修订时间进度;批准和维护《ISO/IEC导则》;审议、批准新技术工作领域的需求和计划;维护与其他国际组织的联络关系。

下设顾问委员会(AC)和战略组(SG)。

市场战略局(MSB)

负责确定IEC活动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并向IEC理事局报告;制定战略,使主要市场的投入最大化;建立IEC技术与合格评定工作的优先领域,以促进IEC反应创新和快速发展的市场的需求。

合格评定局(CAB)

决策机构,负责设定IEC合格评定政策;促进和维护IEC与其他国际组织在合格评定事务上的关系;创建、调整和解散合格评定体系;跟踪和实施合格评定活动;检查IEC合格评定活动的连续相关性等。

执行委员会(ExCo)

由IEC主席、副主席、司库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向理事局报告IEC理事会和理事局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秘书长和CEO监督所有IEC中央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委员会(TC)

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技术机构

中央办公室(CO)

负责监督IEC章程、技术规则、技术工作导则及理事会和理事局决议的贯彻实施。

IEC与ISO

IEC与ISO的共同之处:它们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遵循共同的工作程序。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JTC1)负责制订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秘书处由美国标准学会(ANSI)担任,它是ISO、IEC最大的技术委员会,其工作量几乎是ISO、IEC的1/3,发布的国际标准也是1/3,且更新很快。该委员会经ISO、IEC理事会授权使用特殊的标准制订程序,因此标准制订周期短,出标准快,但标准的寿命也短,有的几个月之内发布,过了几个月又马上开始修订。这主要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造成的。该委员会下设20多个分委员会,其制订的最有名的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成为各计算机网络之间进行接口的权威技术,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IEC与ISO使用共同的情报中心,为各国及国际组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IEC与ISO最大的区别是工作模式的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术工作主要由各国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商,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DIS)阶段ISO才予以介入。而IEC采取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的文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