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英语:China Development Bank,缩写:CDB),法定简称开发银行,亦简称国开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开发性金融机构。
1994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有独资政策性银行。2008年12月11日正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改制标志着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取得了进展。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明确其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2017年4月19日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债券银行[1]、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以及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截至2016年底,资产总额超过14万亿元人民币,总行设有31个职能部门和住宅金融事业部、扶贫金融事业部,在沪设有协调性机构上海业务总部;境内设37家一级分行和3家二级分行,境外设香港分行和开罗、莫斯科、里约热内卢、加拉加斯、伦敦、万象等6家代表处。
目录
历史
1994年3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成立。1998年12月,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开行。
2009年6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国家开发银行授予银行牌照,并于当日生效。目前,香港分行有贷款余额近3000亿港元,约占国开行外币贷款余额的六分之一。
2009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香港代表处升格为首家境外分行——香港分行。
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获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以200亿元人民币入股。
2014年9月,推动设立总规模达1200亿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2015年3月20日,国务院批复国开行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其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及相关政策支持和制度安排。2015年7月,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公司注资国开行480亿美元。
2016年11月,国务院审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章程》,标志着开行债信、集团架构和立法改革“三步走”战略的实现。
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国家开发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 管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
- 经批准的其他业务[2]。
视频
国家开发银行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陈元:国开行成为国内最大债券银行,新浪,2012-11-18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