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
六七暴動,亦稱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Hong Kong 1967 leftist riots),是一場由香港左派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而對抗香港政府的暴動。六七暴動從1967年5月6日開始,至同年12月基本結束,其由最初的工人運動、演變成後來的赤色恐怖主義及炸彈襲擊平民等行動。
在事件中,全體香港警察取消休假候命,並多次與左派示威者衝突,作出驅散、鎮壓及拘捕行動。期間有1,936人被檢控,832人受傷(212名警務人員在內),51人死亡(5名警察在事件中死亡;5名香港邊境警察和1名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民兵在邊境衝突中死亡;左派示威者約20多人死亡;7名市民遭炸死;電台主持林彬被燒死),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1] 。
其時正值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高潮,英國駐華代辦處亦被紅衛兵搗毀,英國駐滬處理僑務專員辦事處一同受到衝擊並被關閉。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林彬在節目中批評左派的暴力行徑,數日後,其本人與堂弟被人投擲汽油彈燒死,被認為是該次暴動的標誌性事件。
目錄
暴動前的「政治工潮」
受澳門左派「一二·三事件」成功所影響,香港左派亦於1967年初藉勞資糾紛,製造多場「政治工潮」,企圖支配工廠之內部行政。
港九的士風潮
1967年4月,多間的士公司均有左派司機發動怠工,威脅公司恢復聘用全數被開除的左派工人。其中港島「中央的士」及「上海的士」兩間受左派司機怠工影響,宣佈結業,並將車輛售予沒有怠工的非左派司機。在4月19日《工商日報》及《新生晚報》記者於灣仔景隆街中央的士車廠門外採訪時,一度遭左派人士包圍、恫嚇及強搶菲林。事後香港報業公會發表聲明,對兩名記者遭受恫嚇一事,表示至感遺憾,期間多份左派報章對香港報業公會之聲明表示抗議。
另外,九龍中央的士亦受左派工人怠工影響,左派要求資方復用一名於1月被解僱的左派司機,後勞資雙方代表在勞工處調解下,資方同意復用該名司機,並要求遵守五項協議,包括準時上班等基本要求。惟該名司機自4月27日復工不到一星期,於5月1日單方面向資方推翻協議,資方在別無選擇之下,宣佈於5月5日結業及賣車。
暴動經過
人造花廠工潮
1967年4月,位於新蒲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佈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發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月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啤機部。
工潮在5月4日開始升級,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左派工會介入,煽動工人在廠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月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17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左派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梁乃發、林貴容)到黃大仙警署交涉,因被警方認出曾參與騷亂而被捕。事件中共有21名工人及左派工會人員被捕,警方落案控以非法集會、非法毆打及恐嚇孔標罪名。
該21人於5月8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提堂,其中一人(鄭馬運)於庭上認罪,判罰港幣100元,其餘20人(彭輝、鄧洪、梁乃發、曾儉、賴漢林、鄒松勝、黃業都、王庚寧、蕭劍輝、羅振宏、林貴容、鍾玉芳、古玉琴、麥明、游火運、張金亮、李勝、歐陽進強、馮金水、吳炳明)否認控罪。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月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控訴事件是警方「有計劃、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理事長楊光和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主席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警方代表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不予回應,而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其後,親北京的報刊以「港英政府行為迫害民族,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為名,鼓動「香港市民上街對抗」。
5月11日,香港工聯會和各行業工會派員前往新蒲崗人造塑膠料花廠慰問罷工的工人,工人囤駐在新蒲崗街道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工人則以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警方於12日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暴動者,在警方與群眾衝突期間,一名在第26座二樓的13歲少年陳永祥遭硬物擊中死亡(左派稱於黃大仙徙置區第26座外被防暴隊打死;亦有說指是被群眾石塊擊中。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橫禍」。)。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佈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警員取消休假並隨時候命。工聯會在5月12日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佈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同日事件持續,警方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暴動至5月13日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進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製造事端。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員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月14日才稍為平息。
5月16日,南九龍裁判署開審「5.6新蒲崗人造花廠工潮」非法集會案,及至5月17日續審當日,20名被告未依時到庭受審,被法庭下令通緝。部分被告於「6.23塑膠工會暴動」當日被捕。
5月18日,位於西環的總廠接受啤機部工友申請復工。
背景
二戰以後,支持共產主義的勢力在香港開始活動,親共人士開始成立工會及工聯會等組職。
1950年代,隨著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取得政權,大批未有前往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的軍政人員南下香港活動,大量中國共產黨的政工人員也進入香港活動,造成香港左右兩派對立。左派即指香港親共人士,右派為香港親國民黨人士。香港政府同時壓制左右兩派,「兩派」均有不少人員被香港政府以「不受歡迎人物」名義遞解出境。
1960年代,不少市民經濟上遭受挫折,社會貧富懸殊,以及港英高層和香港基層市民缺乏溝通,導致市民對政府的怨氣加深。1966年4月由於天星小輪的船票加價,引發九龍出現天星小輪加價騷動,惟當時左派未介入,左派亦在報章撰文支持港府平亂。
1966年5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在中國發動文化大革命。負責港澳事務的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要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但同年12月3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澳葡政府最後接受澳門左派的要求,更一度提出即時交還澳門。香港左派分子到澳門祝賀,同時學習澳門左派的鬥爭經驗。在月中時,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被紅衞兵奪權、批鬥,香港左派分子接受新的指示,開始推動更激烈的鬥爭方式。